合同款支付 样本条款
合同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合同款支付.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合同款支付. 1、 服务成果交付到指定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
2、 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合同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 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
合同款支付. (1)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2) 全部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3) 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单或验收合格报告,采购人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7%。
合同款支付. (1) 工程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分两期进度款抵扣);
(2) 工程进度款:经双方确认完成工程形象进度60%,支付(合同总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5%-预付款的50%;
(3) 经双方确认完成工程形象进度80%,支付(合同总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5%-预付款的50%;
(4) 工程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监理和业主的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竣工结算资料及竣工图送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算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凭证资料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0%,项目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支付至结算价格的100%,付款前乙方缴纳结算价的3%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期为两年,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免费保修;
(5)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施工单位已经组织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及施工机械进场,经施工监理和监狱审查确认工程已符合开工条件,支付50%。经施工监理评定中间安全合格,支付40%,通过竣工验收,支付10%。
合同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的30%。
(2)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
(3) 留合同款的5%作为保证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10个 工作日内付清。
合同款支付. 5.1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合同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且买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卖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买方向卖方支付 50%合同价款;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到货验收合格,卖方提供货物进口报关单及等额增值税发票,买方支付 45%合同价款;货物加电调试,功能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支付 5%质保金和等额增值税发票后付清合同尾款。
合同款支付. 工程价款(含设备材料费、施工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编制费、运维费等)XX万元,大 写: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以 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工程款。
7.3.1 开工前5日内,甲方预付款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15%;
7.3.2 工程量完成到工程清单的50%,进度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格的40%;
7.3.3 工程竣工经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由县农发中心组织县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
7.3.4 市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7%;
7.3.5 审计价款余款3%待质保期结束后无息付清。
合同款支付. 合同款支付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按每半年支付一次的方式支付当期(即半年度)维修养护资金的 80%(支付时扣除相应的扣款),剩余款项在合同结算时支付。合同期结算时,按考核结果进行结算,考核不满 80 分的,每少 1 分扣除管理养护经费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