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款支付 样本条款

合同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合同款支付.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合同款支付. 1、 服务成果交付到指定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 2、 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合同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 付款方式 :
合同款支付. (1)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2) 全部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3) 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单或验收合格报告,采购人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7%。
合同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的30%。 (2)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 (3) 留合同款的5%作为保证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10个 工作日内付清。
合同款支付. (1) 工程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分两期进度款抵扣); (2) 工程进度款:经双方确认完成工程形象进度60%,支付(合同总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5%-预付款的50%; (3) 经双方确认完成工程形象进度80%,支付(合同总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5%-预付款的50%; (4) 工程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监理和业主的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竣工结算资料及竣工图送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算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凭证资料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0%,项目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支付至结算价格的100%,付款前乙方缴纳结算价的3%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期为两年,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免费保修; (5)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施工单位已经组织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及施工机械进场,经施工监理和监狱审查确认工程已符合开工条件,支付50%。经施工监理评定中间安全合格,支付40%,通过竣工验收,支付10%。
合同款支付. (1) 项目建设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中标人提供发票等申请付款相关材料后,采购人按程序启动付款流程,中标人按验收结算金额的5%缴纳质量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按程序支付中标人验收结算金额的100%。 (2) 质保期满1年后向中标人无息支付验收结算金额的5%。 (3) 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 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合同款支付. 1.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40%,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95%;余额在质保期满后 15 天内一次性付清,货款凭发票,合同、采购验收单由采购人直接支付。
合同款支付.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验收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 60%,即人民币:元整(¥ 元); 2. 2020 年 6 月,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35%,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合同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票据,通过信函或当面送达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天安排付款流程。发票不得由第三方代开,乙方未提供合法票据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造成逾期付款等问题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开具的发票上的货物和技术服务名称须与合同所列示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发票,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