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保险合同 Sample Con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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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保险合同 • May 6th,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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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保险合同 • April 8th,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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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保险合同 • December 30th, 2021
确诊的所有疾病的保险责任均终止。 本合同中的“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与“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三者不可兼得,即若本公司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则另外两项保险金将不再对该被保险人给付。 2.5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2.6 责任免除...
疾病保险合同 • April 8th, 2021

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见 14.19)(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 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见 14.2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见 14.21)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 9(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在“恶性肿瘤——重度”保障范围的疾病。且特指下列六项之一:(1)TNM 分期(见 14.22)为Ⅰ期的甲状腺癌;(2)TNM 分期为 T1N0M0 期的前列腺癌;(3)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4)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5)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6)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 WHO 分级为 G1 级别(核分裂像<10/50 HPF 和 ki-67≤2%)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轻度”,不在保障范围内: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b.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 10.2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急性心肌梗死指由于冠状动脉闭塞或梗阻引起部分心肌严重的持久性缺血造成急性心肌坏死。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必须依据国际国内诊断标准,符合(1)检测到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或肌钙蛋白(cTn)升高和/或降低的动态变化,至少一次达到或超过心肌梗死的临床诊断标准;(2)同时存在下列之一的证据,包括:缺血性胸痛症状、新发生的缺血性心电图改变、新生成的病理性 Q波、影像学证据显示有新出现的心肌活性丧失或新出现局部室壁运动异常、冠脉造影证实存在冠状动脉血栓。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指依照上述标准被明确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但未达到“较重急性心肌梗死”的给付标准。 其他非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引起的肌钙蛋白(cTn)升高不在保障范围内。 10.3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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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保险合同 • October 18th,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