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须知 项规定的任何 的情形
中标供应商 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供应商 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三人 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法定代表人 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买方 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一方 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卖方 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證券 指 (a)《證券及期貨條例》所定義的證券;及/或
消費税対象額 印刷製本費 雑役務費 一般管理費 上記経費*10% 合計
服務 系指招標文件規定賣方須承擔的產品服務等以及其他類似的義務。
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差引手取概算額(円) の欄:「286,320,000」を「273,900,000」に訂正 <欄外注記の訂正>
乙方 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6)“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指示 とは、監督職員が受注者に対し、委託業務の遂行上必要な事項について書面をもって示し、実施させることをいう。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成交人 是指经询价小组评审确定的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货物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或其它材料。
施設整備業務 とは、基本契約、建設請負契約、要求水準書及び事業者提案に基づいて本施設を整備する業務をいう。
個人情報取扱特記事項 を遵守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相关信息的通知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号码、券商名称、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其中交易单元租用应至少在首次进行交易的 10 个工作日前通知基金托管人,交易单元退租应在次日内通知到基金托管人。
甲方 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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