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条件 样本条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 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3. 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或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或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需提供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4. 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 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 所投产品必须为黑龙江省医用耗材和疫苗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为阳光采购平台内配送企业。 7. 参标服务商所派代表能够清晰的介绍自身公司概况及所采购产品主要参数、功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信用南京”网站(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定点服务商名录范围内。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 2022 年 7 月至今任意时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22 年 7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 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 2022 年 7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 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20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 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