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风险. 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在客户大规模赎回或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理财产品的现金不足或变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客户赎回要求而对理财产品整体收益率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对持仓证券的流动性进行研究和监控,使未来现金流分布尽可能满足理财产品的开放期,保留适当的现金和高流动性资产比例,同时增加剩余期限短、流动性好的资产比例。加强对客户的沟通与宣传、分析客户的行为方式、关注资金市场变化,提前判断流动性变化并且采取应对措施,保证理财产品的参与和退出较为平稳地运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理财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赎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拟运用的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及其使用情形、处理方法、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本理财产品为封闭式产品,投资者在理财存续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理财产品管理人 可依照法律法规及《产品说明书》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拟采用的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拒绝大额认购、暂停认购、延迟支付或分次支付到期资金等。 当接受认购申请将导致产品规模超过上限,或投资者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或者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需要,理财产品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拒绝大额认购、暂停认购等认购风险应对措施。若实施认购风险应对措施,投资者可能无法正常提交认购申请,已经提交的认购申请可能被拒绝接受。 延迟支付或分次支付到期资金的情形处理方法、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详见《产品说明书》“七、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支付”关于延迟支付或分次支付到期资金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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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 1、 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转轨市场,市场整体流动性风险较高。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和债券会因各种原因面临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使证券交易的执行难度提高,买入成本或变现成本增加。此外,基金投资者的赎回需求可能造成基金仓位调整和资产变现困难,加剧流动性风险。 为了克服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将在坚持分散化投资和精选个股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风险控制指标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跟踪、防范和控制,但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完全避免此类风险。
2、 本基金主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法说明
(1) 在申购、赎回安排方面,本基金将加强对开放式基金申购环节的管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在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
(4) 本基金可能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更好地应对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
2)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 收取短期赎回费,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5) 暂停基金估值,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将暂停基金估值。 当基金管理人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可能对投资者具有一定的潜在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不能申购本产品、赎回申请不能确认或者赎回款项延迟到账、如持有期限少于 7日会产生较高的赎回费造成收益损失等。提示投资者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合理做好投资安排。
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存续期间,存款人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或撤销,产品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
流动性风险. 在特定市场环境下,理财产品所投资的上述部分市场或资产可能出现流动性较差的情况,导致理财产品存在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投资者赎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对于有明确投资期限的理财产品,在存续期内如果您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此外,针对开放式产品,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的交易时间内进行申购、赎回,开放期内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一) 认购风险应对措施,包括: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设定理财产品单日净认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认购、暂停认购,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 措施;
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开放日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不断变化的申购和赎回,尤其是发生大额申购和赎回时,即使市场行情没有发生显著变化的趋势,本基金也要进行股票买卖。然而,市场的流动性是变化的,不同时间段、不同的股票,其流动性都各不相同。如果市场流动性较差,导致本基金无法顺利买进或卖出股票,或者必须付出较高成本才能买进或卖出股票,这样,就在两个方面产生了风险: 当发生巨额申购时,本基金由于不能顺利买进股票,使得本基金的持仓比例被动地发生变化,可能导致行情上涨时不能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目标,影响本基金的最终投资业绩;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为了兑现持有人的赎回,必须以较高的代价卖出股票,从而影响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1)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者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减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被暂停接受、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被收取短期赎回费、基金估值被暂停、基金采用摆动定价、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等风险。投资者应该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匹配。
(2) 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标的资产大部分为股票资产,一般情况下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同时,本基金严格控制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和不存在活跃市场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投资品种的比例。除此之外,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历史经验和市场情况动态调整基金中高流动性资产的比例并通过组合管理、分散投资对各类标的资产进行合理配置,以防范流动性风险。
(3) 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内部巨额赎回应对机制,对基金巨额赎回情况进行严格的事前监测、事中管控与事后评估。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流动性评估,采用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1)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4) 摆动定价;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 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基金 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流动性风险. 除理财产品合同另有约定外,投资者只能在产品开放期的交易时间内进行申购、赎回,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产品开放期内,若发生大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若本产品因投资者大规模赎回等情况而出现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理财产品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设定理财产品单日净认购比例上限、拒 绝大额认购、暂停认购、设置赎回上限、延期办理大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理财产品估值以及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措施; 若本理财产品连续 2 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大额赎回,对于已经接受的投资者赎 回申请,管理人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延缓期限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当管理人实施前述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时,均可能导致出现无法满足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赎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在理财存续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流动性风险. 理财计划投资组合内的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从投资者角度,如理财计划为封闭式, 则理财计划封闭期内无法提前赎回,应考虑理财计划期限并合理安排自身投资 计划;如理财计划为开放式,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的交易时间进行申购、赎回,若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则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资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