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风险 样本条款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在投资者大规模赎回或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理财产品的现金不足或变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投资者赎回要求而对理财产品整体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对持仓证券的流动性进行研究和监控,使未来现金流尽可能地均匀分布,保留适当的现金和高流动性资产比例,同时增加剩余期限短、流动性好的资产比例。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宣传、分析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关注资金市场变化,提前判断流动性变化并且采取应对措施,力争理财产品的参与和退出较为平稳地运行。
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及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 在特定市场环境下,理财产品所投资的上述部分市场或资产可能出现流动性较差的情况,导致理财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投资者赎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对于有明确投资期限的理财产品,在存续期内如果您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此外,针对开放式产品,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的交易时间内进行申购、赎回,开放期内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以上风险仅为列举性质,详见产品风险揭示书。
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在理财存续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存续期间,存款人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或撤销,产品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
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交所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其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的上市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上市流通。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有活跃的交易。 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而不能以预期价格或及时出售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 若本理财产品为开放式产品的,管理人按本说明书约定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在理财产品面临流动性风险时,管理人将根据本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采用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投资者可能面临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在特定阶段、特定市场环境下,因市场成交量不足、资产限制赎回、暂停交易、缺乏意愿交易对手等原因,出现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的情况下时,可能导致本产品的投资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理财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赎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拟运用的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及其使用情形、处理方法、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本理财产品为封闭式产品,投资者在理财存续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理财产品管理 人可依照法律法规及《产品说明书》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拟采用的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拒绝大额认购、暂停认购、延迟支付或分次支付到期资金等。 当接受认购申请将导致产品规模超过上限,或投资者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拒绝大额认购、暂停认购等认购风险应对措施。若实施认购风险应对措施,投资者可能无法正常提交认购申请,已经提交的认购申请可能被拒绝接受。 延迟支付或分次支付到期资金的情形处理方法、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详见《产品说明书》“七、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支付”关于延迟支付或分次支付到期资金的相关约定。 如本理财产品采用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或对上述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的使用情形、处理方法、程序进行调整,将在正式实施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并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约定或更新相关措施的使用情形、处理方法、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流动性风险. 部分资产的流通或转让情况不佳,导致无法及时变现资产,从而引起的无法及时支付产品赎回或到期款项的风险。 以上风险仅为列举性质,详见产品风险揭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