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 样本条款

会议费. 10 6.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会议费. 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数量、会期和开支标准。
会议费. 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论证,以及组织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科研业务会议(如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的次数、天数、人数以及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等,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确定。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列支。
会议费.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零星会议的餐费;会议费用(含餐费)不超过经费总额的 15%。
会议费. 举办会议应严格遵循节约必要原则,必须签订会议合同或相关会务服务协议,合同需内容严谨、明细清楚、明确双方权益。发票要与合同内容保持一致。报销时应提交会议通知、会议议程、签到表、参会人员名单以及与基金会业务相关的情况说明。 参加会议时,需提交邀请函、会议议程等,如有与会议无关费用 (如旅游费)列支,一律不予报销。
会议费.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含伙食、住宿、其他费用(合计)):管理会议 550 元/(人/天)、学术会议 750 元/(人/天)、国际会议 1200 元/(人/天)。
会议费. 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论证,以及组织协调项目等科研业务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科研业务会议包括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会议费开支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昆明医科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举办会议应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好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确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专家、学者或有关人员来校参加业务性会议(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学术交流、访问或赴外地参加调研,可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由上级委托承办的有关会议,会议费资金由委托单位提供的,会议费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和标准控制,不受学校综合定额标准限 制。若委托单位没有要求和标准的,按学校会议费标准执行。
会议费. 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论证,以及组织协调项目等科研业务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科研业务会议包括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会议费开支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昆明医科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举办会议应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好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确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专家、学者或有关人员来校参加业务性会议、学术交流、访问或赴外地参加调研,可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由上级委托承办的有关会议,会议费资金由委托单位提供的, 会议费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和标准控制,不受学校综合定额标准限制。若委托单位没有要求和标准的,按学校会议费标准执行。
会议费. 根据收入增长匹配相应的资源投入,在历史的基础上考虑此类费用的增长比例略低于收入增长率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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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易点租”)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 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 申請資格 本方案可由天使投資人或新創事業提出申請,新創事業獲得天使投資人推薦者,本方案得優先考量投資。

  • 保单周年日 指本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本合同生效日当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 懲罰性違約金 13.1 專職安全衛生人員違反第 6.3.5 點不得兼職約定者,每日處以廠商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 元(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新臺幣 2,500 元)。

  • 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CS,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 5 分或 5 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 96 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 契 約 保 証 金 上記の委託業務について、発注者と受注者は、各々の対等な立場における合意に基づいて、次の条項によって公正な委託契約を締結し、信義に従って誠実にこれを履行するものとする。

  • 料 金 料金は,基本料金,電力量料金および別表2(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発電促進賦課金)

  • 保證金 (一) 保證金之發還情形如下(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 :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進度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契約金額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於驗收合格後一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有分段或部分驗收情形者,得按比例分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平均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發還,各期之條件及比率如下(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餘之部分於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一次發還。 ■差額保證金之發還,同履約保證金。

  • 引 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和落实了查验计划,亲自收集证据材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发行人保证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发行人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本所独立、客观、公正地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合理、充分地运用了面谈、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或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在本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中,本所仅就与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本所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及境外法律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某些数据和结论进行引述时,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并不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的适当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其为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制作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自行引用或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发行人、公司、明美新能源 指 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