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6.1 适用主合同条款 样本条款

其他事项 6.1 适用主合同条款. 复星联合附加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1 合同订立 1.1 合同构成 《复星联合附加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合同的投保人申请,经本公司同意,附加于主合同。 本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被保险人清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主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需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成立及生效日期与主合同相同。保单年度、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1均以生效日期计算。
其他事项 6.1 适用主合同条款. 复星联合附加高新技术企业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条款 1 合同订立 1.1 合同构成 《复星联合附加高新技术企业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合同的投保人申请,经本公司同意,附加于主合同。 本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被保险人清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主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不一致,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需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成立及生效日期与主合同相同。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1均以生效日期计算。
其他事项 6.1 适用主合同条款. 复星联合附加孕育综合疾病保险条款
其他事项 6.1 适用主合同条款. 👉条款目录 1 合同订立 1.1 合同构成 《复星联合附加康爱久久甲状腺恶性肿瘤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合同的投保人申请,经本公司同意,附加于主合同。 本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主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需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成立及生效日期与主合同相同。 1.3 投保范围 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以周岁1计算。 1.4 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本附加合同或收到本附加合同电子保险单(二者较早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阅本附加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附加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本公司将 扣除不超过 10 元工本费后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投保人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2,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的解除合同申请书起,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对于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 to 其他事项 6.1 适用主合同条款

  • 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间已经过月数(个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約款の変更 当社は、この約款を変更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この場合には、料金その他の提供条件は、変更後の約款によります。

  • 行业配置策略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经济增速的换挡期,经济周期的强度、结构和长度可能发生变化,新旧动能持续转换,中国经济蕴含着全新的战略机遇。 本基金将着眼于全球经济的发展趋势,深刻分析中国产业的改革方向,在制造大国、科技大国向制造强国、科技强国转型的过程中,寻找景气度不断上升、竞争格局不断优化、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具备长期增长潜力的行业进行投资。

  • 基金托管协议正本一式 6 份 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 2 份外,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持有 2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問合せ先 青森県青森市長島一丁目1番1号 青森県出納局会計管理課物品調達グループ担 当 主事 飯田 直樹 電 話 017-734-9098ファックス 017-734-8019 (別紙)入札書参考書式 令和 年 月 日 青 森 県 知 事 殿 所在地又は住所商 号 又 は 名 称 代 表 者 職 氏 名 ㊞ (委任代理人 ㊞)

  • 状回復 借受人は、第6条に定める貸付期間が満了し、又は第17条から第19条の規定により本契約を解除して貸付物件を貸付人へ返還する場合には、貸付期間の満了日又は契約解除日までに、借受人の負担と責任にて貸付物件を原状に回復して返還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貸付人と借受人の協議により、原状回復の程度を定めることができる。

  • 宣告死亡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下落不明,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日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 甲方责任 1、 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 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 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 V2 V = V1 × ――― V :月次繰越ガス量 V1:過不足ガス量 V2:過不足ガス量が月別受入ガス量の5パーセントを超える託送供給依頼者の月次繰越ガス量の合計

  • 実施細目 この約款の実施上必要な細目的事項は、託送供給契約に定めるほか、そのつど託送供給依頼者と当社との協議によって定めます。 なお、当社は、必要に応じて、託送供給依頼者の卸供給先事業者又は需要家等と別途協議を行うことがあり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