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募集资金. 是指本公司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14,10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721.1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 金净额为 12,383.84 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 总额为 16,220.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721.17 万元(不含增值税),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为 14,499.58 万元。
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44,576.75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 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51,136.8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402.62 万元(不含税)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734.25 万元。
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0,000.00 万元。按本次发行 价格 84.62 元/股和 1,949.09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 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164,931.9958 万元,扣除约 17,562.42 万元(不含税)的发 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47,369.57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使用,发行人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 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监管协议》,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对专项账户进行监管。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对专项账户内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和定期检查。
募集资金. 0.30%/1.61% /2.25% 否 注1
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80,0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募集资金. 是指本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以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超出部分的资金。
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