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程序. 当一个人认为,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所采取的措施,导致或将导致对其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时,可以不考虑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的补救办法,将案情提交本人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或者如果其案情属于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可以提交本人为其国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该项案情必须在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三年内提出。
协商程序. 1. 确定供应商资格
协商程序. 响应文件的澄清;协商;推荐成交供应商。
协商程序. (1) 协商小组审阅申报供应商所递交的申报文件;
(2) 协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协商;
(3) 协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协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
(4) 建议或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协商程序. 9.1 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按本采购文件载明的时间、地点组织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响应人进行协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
9.2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协商程序. 采购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 供应商:
协商程序. 18.1 见第三章
协商程序. 1. 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
协商程序. (1) 协商小组按照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应就 a、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协商程序. 发生情势变更事件后,受影响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告知其情势变更的发生事实以及对自己继续履行本协议造成的成本增加或收益减少的结果和计算方式。双方应首先协商在适用法律不禁止的前提下通过调整价格或特许经营期的方式对协议进行变更。如果自情势变更事件发生后【】内双方仍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受影响一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争议程序请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