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程序 样本条款

协商程序. 一、当一个人认为,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所采取的措施,导致或将导致对其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时,可以不考虑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的补救办法,将案情提交本人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或者如果其案情属于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可以提交本人为其国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该项案情必须在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三年内提出。
协商程序. 1.确定供应商资格
协商程序. 9.1 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按本采购文件载明的时间、地点组织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响应人进行协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
协商程序. 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协商;推荐成交供应商。
协商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协商程序. 采购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
协商程序. 第二十二条 职工方和企业方均可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 约。
协商程序. 3.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协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协商程序. 18.1 见第三章
协商程序. 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