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样本条款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 上海纳川核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二) 上海中广核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出境游运营商之一,是中国 A 股市场首家民营旅行社上市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在全国布局垂直业务体系,扩充渠道布局,公司已在全国各地与境外设立了几十家分子公司,数十家零售门店,并通过与穷游、悠哉战略合作,扩充了线上渠道,目前公司开发的各类旅游产品可从全国各主要口岸城市出境,目的地覆盖全球。随着国民出境消费需求结构不 断变化,为了对接国民境外服务需求,在现有出境游业务平台这一核心和基础上,公司正在打造各类出境服务业务平台及目的地生活服务平台,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并已在出境游产业链上中下游,以及目的地生活、出境金融、移民置业、海外教 育和体育健康等方面落地。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中国领先的综合性旅行服务公司,旗下运营携程旅行网(xxx.xxxxx.xxx),携程成功整合了高科技产业与传统旅行业,向超过 2.5 亿会员提供集无线应用、酒店预订、机票预订、旅游度假、商旅管理及旅游资讯在内的全方位旅行服务,被誉为互联网和传统旅游无缝结合的典范。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 甲方: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 陈学伟 职务:局长 住所地: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建业街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 乙方:宁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400MA761CEK63注册资本:30000.00 万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长城梁北农贸城内办公楼 1 栋 301 号 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与区域供热;泥污综合处理;飞灰等离子熔融处理;炉渣及炉渣制品销售;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垃圾分类;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危废焚烧处理及残渣填埋处理。 股东构成:中国天楹占比 95%;固原市九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比 5%。 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宁夏天楹与协议签署甲方原州区综合执法局未发生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4、 履约能力分析: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 甲方:海安县城市管理局法定代表人:袁加根 注册地址:海安县丹凤路 00 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 乙方:海安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地址:海安县海安镇黄海大道(西)000 号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可再生物资回收;可再生资料信息咨询;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环保设备 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修;会议会展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销售文具用品、日用品百货、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 3.1、 中国天楹全资项目子公司海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楹”)为海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项目公司,负责处理海安县生活垃圾,2014 年、2015 年及2016 年与海安县城管局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1656.85万元、1686.85 万元、1862.04 万元。 3.2、 2016 年 5 月 16 日,海安县人民政府授权海安城管局与中国天楹签署了《海安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PPP 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授权中国天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对海安县餐厨废弃物(含废弃食用油脂)实施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该项目由海安天楹负责建设、运营。截至目前为止,该项目尚在建设期。 上述两个项目目前均在履约期内,除上述交易外,近三年公司未与海安城管局发生其他交易。 4、 履约能力分析:海安县城管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 甲方:海阳市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 乙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东环路, 注册资本: 529,494,535.00 元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餐厨及污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废及医废焚烧处置工程、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飞灰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及垃圾渗透液治理工程项目投资的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干法尾气处理系统、脱硫、脱硝、脱汞、及各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各类工程新型输送机械设备(带式、矿用、链板、螺旋、斗提、移动、大倾角、管状、气垫输送机及除渣给料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钢结构厂房工程项目总承包;有机物处理(不含危险品)工程项目总承包;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甲方发生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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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推进公司的战略布局,与日立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日立诊断”或“甲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日立品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下简称“生化仪”),甲方代理销售乙方开发生产的 LABOSPECT 品牌系统专用试剂(以下简称“试剂”)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1,000 万元收购自贡新地佩尔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佩尔”)100%之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与王正朝、邹定勇、唐淑宣、温萍、王愎 生、吴洪伟 0 名自然人签署了《关于自贡地佩尔阀门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新地佩尔股权收购协议》”)。2020 年 3 月 20 日,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王正朝、邹定勇等六名自然人签署<关于自贡新地佩尔阀门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xx.xx)《关于与王正朝、邹定勇等六人签署<关于自贡新地佩尔阀门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0)。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了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监管政策发生变化,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根据上述最新规定对《新地佩尔股权收购协议》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王正朝、邹定勇等六人签署<关于自贡新地佩尔阀门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方王正朝、邹定勇、唐淑宣、温萍、王愎生、吴洪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易点租”)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大厦写字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 0 号,我司承租该写字楼 A 座 9 层(以下简称“该场地”)。该写字楼 A座 9 层建筑面积为 1322.77 平方米。

  • 发行基本情况 1、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 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2、发行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发行人所在类别:

  • 协议签署概况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网集团”)近日与华风新天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风新天”)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把握国家对 5G 应用和民生服务高度重视的良好机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与华风新天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売出株式(引受人の買取引受による売出し) <欄内の数値の訂正> 「ブックビルディング方式」の「売出価額の総額(円)」の欄:「8,419,950,000」を「7,718,287,500」に訂正

  • 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嘉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5 年 1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牛钢 注册资本:90,000 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 0 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23779869 经营范围: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专控商品按国家规定办理)、仓储;场地租赁、柜台租赁;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销售;书刊音像制品销售;金银饰品、珠宝首饰的销售;食品加工;钟表维修服务;经营广告业务;酒类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500 25.00 上海红上商贸有限公司 22,500 25.00 大商集团鞍山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000 30.00 深圳市前关商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000 20.00 合计 90,000 100.00 大商集团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7 年 3,820,863.46 1,207,584.43 3,804,860.47 275,935.94 2018 年 1-9 月 3,790,896.56 1,255,568.41 2,693,194.97 110,698.34 注:上述 2017 年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18 年 1-9 月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