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概况. 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太平湾”)于2022年3月30日签署了《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加强新能源领域合作,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与基础,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努力推动智能控制器尤其是应用于新能源电池控制系统、智慧园区、智慧安防等方面的产业落地;同时,双方将围绕新能源产业链的股权投资等方面展开广泛合作,并逐步探索在其他领域的创新合作模式。
2、 公司本次与招商局太平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所涉及的投资合作等事项,待双方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并签署相应的专项协议后,公司届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名称 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MA10B7W52T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云山街丁香园 0-0 法定代表人 李百安 注册资本 500,0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70 年 4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土地开发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电力供应、热力供应、自来水供应;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厂房租赁;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 招商局太平湾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
合同签署概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3 年切入人工智能赛道以来,业务取得进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人工智能”)近期分别与武汉迈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异科技”)、北京易起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起联科技”)、上海泛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超数字”)签订了《算力服务合同》,向迈异科技、易起联科技、泛超数字提供算力服务,三笔服务合同共计含税总金额为 84,56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科电子”)与无锡众智联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智联能”)签订了《销售合同》,威科电子向众智联能销售算力设备,含税总金额为 31,406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韶光”)与厦门吾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芯科技”)签订了《销售合同》,长沙韶光向吾芯科技销售算力设备,含税总金额为 31,437 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签署概况. 1、 2018 年 8 月 20 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 “公司”或“乙方”)收到采购人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局与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中国天楹为西安市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项目市场化运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SXTZ2018-035C)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 7341.42 万元,服务期三年,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TY2018-104)。
2、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阎良区城管局”或“甲方”)签订了《西安市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项目市场化运作合作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3、 本协议所述项目将由公司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履行,待项目公司设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阎良区城管局重新签署本协议。
4、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合同签署概况. 2021 年第一季度,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施耐德”)签署了多份《分销协议》、相关设备/产品的采购合同,其中:前述分销协议为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施耐德采购的框架协议,采购目标金额合计 325,223.2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金额以日常实际采购为准;相关设备/产品的采购合同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公告日公司向施耐德实际采购合同,涉及合同金额为 1,341.88 万元(含税),该金额未包含在分销协议的采购目标金额中。 公司与施耐德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合同签署概况. 1、 2023 年 5 月 23 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3-26),确定公司成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环卫事业改革暨城乡环卫市场化运营项目中标单位。
2、 近日,采购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签订了《汪清县环卫事业改革暨城乡环卫市场化运营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负责汪清县城区和 8 镇 1 乡及其下 辖的 200 个村屯的道路清扫保洁、日常生活垃圾清运、中转站运营以及垃圾填埋场的填埋作业和渗滤液处理等环卫工作。
3、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9 月 1 日,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侨源(金堂)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堂侨源”)与成都士兰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半导体”)签署了《管道气体供应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预计合同供气期间为人民币 4,300 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经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合同签署概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于2020年1月9日与北京众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众签”)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汇信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信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仁东控股拟通过增资和/或存量股受让方式对北京众签或智汇信元进行战略投资,双方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就通过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技术与行业场景结合来共同建立供应链金融平台和贸易金融平台,进而推动创新金融业务进行全方位合作。 上述合同仅为意向性协议,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合同签署概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采煤设备的质量性能和服务水平,提高应对市场风险能力,达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目的,公司于近日分别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煤电”)、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煤炭”)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
合同签署概况. 1、 2022 年 1 月 25 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02),确定公司成为如皋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服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2、 近日,公司与采购人如皋市皋环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皋环”或“甲方”)就如皋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服务项目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服务)》(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公司负责在如皋市城区 89 个居民小区、169 家单位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3、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合同签署概况. 1、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与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高创”)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市场信息互通、资质资源共享、项目交流、金融服务、权益类投资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2、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本协议合作事项的具体约定和实施需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法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次合作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