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情况 样本条款

审批情况. 公司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备忘录>的议案》。 上述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署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事项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审批情况. 本协议属于意向性的约定,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已由董事长审批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告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审批权限的公告》,本次交易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上述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在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先生、秦焕明先生、滕铁骑先生和李骏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4 人表决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批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框架投资协议的议案》。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为框架协议,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需要与罗源县人民政府、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商谈确定正式投资协议,并将正式投资协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投资协议书》,该《投资协议书》在三方签署后经公司股东大会、罗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才生效。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该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该《投资协议书》生效后,原框架投资协议将自动失效。
审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批准后方可实施。
审批情况.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签订<土地使用权、厂房和地上附着物转让意向性协议书>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 1400 万美元的额度内,根据谈判的具体进程签署正式协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批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整体购买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关联董事李葵先生、易红星先生、汤铁装先生、刘祖铭先生及黄利萍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法人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审批情况.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入区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审批情况. 2017年6月12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澄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的《澄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方案》、《澄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澄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授权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