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的合作义务 样本条款

客户的合作义务. 6.1 客户应保证其自身、代理人或第三方会及时迅速地向莱茵公司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协助与合作,且不会因此给莱茵公司产生任何额外的开支和费用。 6.2 客户应向莱茵公司免费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计文件、耗材、配套人员等。客户必须承诺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标准、安全规定以及事故防范规定。 同时客户 声明并保 证其: a) 具备相关法定资质、资格; b) 委托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 c) 客户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如客户违反前述保证,莱茵公司有权 i) 不通知客户而立即终止合同/ 订单; 以及 ii) 要求其退还测试报告或认证证书等(如有)。 6.3 如果客户迟延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信息,或客户提供了不正确或不完整的信息, 或客户无法提供适当的协助或合作,从而导致工作需要重做或工作进程发生迟延, 由此所产生的额外成本应由客户承担。在这种情况下, 即便客户和莱茵公司约定了服务的固定价格或最高价格, 莱茵公司仍有权对额外产生的成本另行收费。
客户的合作义务. (1) 客户必须在合理、通常的范围内支持我们及我们的员工。如我们必须派我们的员工在客户的公司提供项目相关的工作或服务,则我们要求客户提供的支持也包括客户提供带有电脑和电话的工作间及工作站,且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 (2) 客户必须向我们提供我们履行服务所需的材料、信息和数据。数据 (3) 除非是与客户公司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则相关的必要指示,否则我们排除客户就我们履行服务的具体形式给予我们员工的指示。关于待我们提供的工作或服务中个别问题的指示不得提供给受我们委托完成任务的员工,而应该提供给我们为该项目任命的联系人。在我们履约义务的范围内,我们始终独立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4) 具体的合作义务可能来自我们订单确认书或报价的附件。
客户的合作义务. 9.1 在客户现场进行服务的情形下,客户应于约定的时间向服务提供方提供需要进行服务的仪器,并应主动将已发生的故障情况以及待服务仪器的异常之处告知服务提供方的服务人员。客户应确保服务提供方的服务人员具有自由地、不受任何阻碍地查看该仪器的权利。 9.2 客户应根据情况提供水、电、压缩空气、其他公用事业、电话、公 共休息室、餐室、更衣室、洗衣室等设施,并根据情况提供适当的支持,以便服务提供方的服务人员能够立即提供服务。 9.3 客户应将任何特别安全规定、工厂规定以及特定危险源告知服务提供方的服务人员。
客户的合作义务. 6.1 客户应保证其自身、代理人或第三方会及时迅速地向莱茵公司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协助与合作,且不会因此给莱茵公司产生任何额外的开支和费用。 6.2 客户应向莱茵公司免费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计文件、耗材、配套人员等。客户必须承诺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标准、安全规定以及事故防范规定。 6.3 如果客户迟延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信息,或客户提供了不正确或不完整的信息,或客户无法提供适当的协助或合作,从而导致工作需要重做或工作进程发生迟延,由此所产生的额外成本应由客户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客户和莱茵公司约定了服务的固定价格或最高价格,莱茵公司仍有权对额外产生的成本另行收费。
客户的合作义务. (1) 客户必须在合理的、惯常的范围内支持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员工。如果本公司的员工需要在客户的公司提供项目相关的工作和服务,经本公司请求,客户支持也包括提供工作间、工作站以及个人电脑、电话等,费用由客户承担。 (2) 客户必须向本公司提供执行服务所需的资料、信息和数据。数据和数据载体必须在技术上没有缺陷。如果客户的场所有特殊的法律或操作安全规定,客户必须在本公司提供服务之前通知本公司。 (3) 客户不得向本公司员工发出有关具体履行服务形式的指示,除非是与客户公司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定有关的必要指示。关于本公司将提供的工作或服务的个别问题的指示不应发给本公司委任的员工,而是发给本公司就项目指定的联系人。本公司总是在履行义务的范围内独立决定必要的措施。 (4) 本公司订单确认书或报价书附件可能规定具体的进一步合作义务。
客户的合作义务. 涉及到有关服务业务时,客户有义务为我们提供与服务业务有关的所有信息,并在工作中与我们积极配合,以及在实施远程服务时为我们的故障诊断及修复工作提供帮助。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客户必须留在机器现场并与我们的技术服务人员时刻保持联系。 如果客户要求以写入方式访问机器控制装置,则客户必须在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通过远程服务活动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问题。但是,如果仍然存在损坏或伤害的风险 ,客户必须事先正确地给我们提供这种风险的信息,否则我们将假定可以安全无风险地开展服务工作。如果客户在服务进行过程中确定存在损坏或伤害的风险,他必须立即为我们提供相同的警告。因为客户必须为其所属员工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也必须为在合作中所委派的具有相应资质履行义务的员工负全责,这些人员是我们在进行远程服务工作时的充分依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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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

  • 支払条件 請負代金(前払金を含む。)は、受注者からの適法な支払請求書に基づき2回以内に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 定期报告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披露理财产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产品管理人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 前提条件 本モデル約款は、第一号事業者の対象不動産変更型契約(施行規則第 11 条第 1 項に定義される。 以下同じ。)に関する不特法第 2 条第 3 項第 2 号に掲げる契約に係る約款(第一号事業・対象不動産変更型契約(匿名組合契約型)約款)である。本モデル約款は、対象不動産変更型契約を想定しない第一号事業・匿名組合契約型モデル約款を基礎とし、対象不動産変更型契約の約款として必要な追加・変更を行ったものである。

  • 交易信息栏 理财产品名称 【】

  •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受付期間 (1) 定時受付 平日(日曜日、土曜日及び祝日を除く。)の午前8時から午後8時まで 審査は原則受付順に実施します。早期の入札参加資格申請にご協力ください。 また、申請先自治体で別送書類が異なる場合があるため、事前に確認し用意した上で申請してください。 (2) 随時受付 令和6年4月1日(月)から令和8年1月30日(金)まで 平日(日曜日、土曜日、祝日及び12月29日から翌年の1月3日までの日を除く。)の午前8時から午後8時まで

  • 报价说明 本项目价格包括设备费及相关服务费。

  • 市民健康課 ( 令和 5 年 4 月 3 日~ 令和 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