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 招标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上传 招标网。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分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 务中心官网:http://xxx.xxxxx.xx)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分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xxx.xxxxx.xx)作出答复。必要时应当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2.3.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机构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机构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栏目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机构提出的质疑。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 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答复内容涉及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按照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规定,调整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