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 2: 样本条款

情景 2:. 投资者在 2019 年 9 月 16 日认购理财管理计划 10 万元,认购份额将于 9 月 17 日成立起息,起息日当天净值假设为 1,产品为 6 个月定开产品,产品将于 2020 年 3 月11 日~18 日进入开放期,申购、赎回基准日为 3 月 18 日,假设客户于 2020 年 3 月 16日申购产品 5 万元,产品按照 3 月 18 日的净值进行确认,3 月 18 日的净值为 1.03,客户份额为 48543.69 份。即申购份额确认后客户总持仓为 148543.69 份。
情景 2:. 以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 A 份额为例,购买时单位净值为 1.0000,折算份额为 100,000.00 份。产品到期时,若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依然为 100,000.00 份(即存续期中未发生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扣除销售服务费、固定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税费后,单位净值为 1.0476,此时,(1.0476/1.0000-1)×365/368=4.72%<4.85%,即折算的年化收益率未达到 A 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则产品管理人不收取浮动管理费,A 份额投资者最终收益为: 100,000.00×(1.0476-1.0000)=4,760.00 元。
情景 2:. 假设产品到期时,客户份额为 100000.00 份,东莞银行于到期日(工作日)公布的产品单位净值为 1.25 元/份,则客户赎回金额为:客户赎回金额=100000.00*1.25=125000.00(元)
情景 2:. 假设理财产品到期时,产品单位净值为 1.12 元/份,投资者持有份额为 100,000.00 份,则理财产品到期后兑付投资者的到期兑付金额为: 到期兑付金额=100,000.00 份×1.12 =112,000.00(元)
情景 2:. 投资者在 2019 年 11 月 29 日认购理财管理计划 10 万元,认购份额将于 12 月 03 日成立起息,起息日 当天净值假设为 1,产品为 6 个月定开产品,产品将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至 6 月 11 日进入开放期,假设客 户于 2020 年 6 月 4 日申购产品 5 万元,申购、赎回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11 日,假设 6 月 11 日的净值为
情景 2:. 以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为例,购买时产品净值为 1.0000,折算份额为 100,000.00 份。产品到期时,若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依然为
情景 2:. 假设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 5.2%,到期时扣除相关费用后,如产品单位份额净值为 1.0520,则产品到期兑付投资者金额为: 100,000.00×1.0520=105,200.00(元)
情景 2:. 假设产品到期时,投资者份额为 100000.00 份,东莞银行于到期日(工作日)公布的产品单位净值为 1.25 元/份,则投资者赎回金额=100000.00*1.25=125000.00(元)情景 3:假设产品到期假设产品到期时,投资者份额为 100000.00 份,东莞银行于到期 日 ( 工 作 日 ) 公 布 的 产 品 单 位 净 值 为 0.95 元 / 份 , 则 投 资 者 赎 回 金 额
情景 2:. 投资者在 2017 年 11 月 15 日申购理财管理计划 10 万元,申购份额将于 11 月 16 日成立起息,申购当 天净值假设为 1。若产品的固定持有期为 90 天,产品将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持有期满,2 月 14 日进行到期 兑付。假设 2 月 13 日当天扣除所有固定费用后的资产净值为 1.007, 起息日当天业绩比较基准为 3%。则投资者从产品起息日起折合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
情景 2:. 投资者在 2021 年 11 月 17 日认购理财产品 10 万元,理财产品将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成立,产品初始份额净值为 1 元。若产品期限为 565 天, 产品将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到期,2023 年 6 月 13 日进行到期兑付。假 设 2023 年 6 月 12 日当天扣除所有固定费用后的资产净值为 1.0800,则投资者从产品成立日起折合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1.0800- 1)/1/565*365=5.17%(四舍五入保留百分号前小数点后两位),由于投资者获得的折合年化收益率超过 4.75%,管理人将收取该投资者一定的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为 100000*1/365*565*(5.17%- 4.75%)*50%=325.07 元 最不利投资情形: 如出现债券发行人不兑付债券、回购等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他底层资产融资人违约等极端情况,产品运作到期后投资者无收 益,并将损失全部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