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款指令的内容 划款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
指令的内容 1. 指令包括付款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2. 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
日信息内容 现金差额(单位:元) XXXX.XX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单位:元) XXXX.XX
管理費及利潤不予調整 逾履約期限之部分,以契約規定之履約期限當時之物價指數(如指定指數,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無者免填)為當期資料。但逾期履約係可歸責於機關者,不在此限。
決標紀錄之內容優於開標或議價紀錄之內容 招標文件內之標價清單,其品項名稱、規格、數量,優於招標文件內其他文件之內容。
代金の支払 発注者は、適正な請求書を受理後、原則として検収の翌月末までに代金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1、 取得登记费; 2、 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计划工期 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关联方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2021 年三季度报告》《2020 年度审计报告》,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问卷及相关确认函、邮件等资料、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检索核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并经发行人确认,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 6 名,分别为 Alpha Achieve、田涛、苏州元禾、鸿腾智能、国创开元、宜兴光控,其分别持有发行人 16.94%、7.44%、7.30%、6.99%、6.58%和 6.08% 的股份。此外,北京奇虎作为鸿腾智能的一致行动人,其直接持有发行人 3.00% 的股份,与鸿腾智能合计持有 9.99%的股份。 根据发行人股东 Alpha Achieve、田涛、苏州元禾、国创开元、鸿腾智能、北京奇虎、宜兴光控出具的书面承诺及确认并经本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xxxx://xxx.xxxx.xxx.xx/)及其他网络公开信息检索,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不存在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1 光大控股创业投资 (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 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光控 100%的股权 2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光控 100%的股权 0 Xxxxxxxx Xxxxxxx 开曼群岛 Northern Venture 持有Alpha Achieve 75%的股权,Northern Light Partners L.P.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4 天津三六零安服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天津三六零安服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鸿腾智能 84.48%的股权,间接持有鸿腾智能 100%的股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