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工期. 总工期 18 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计划工期. 6 要求工程质量
计划工期. 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模式,计划总工期 1827 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竣工日期预计为 2027 年 9 月 30 日,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 收之日起 24 个月。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 年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 11 月 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书面开工令为准)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计划完工时间 2018 年 9 月 30 日,计 划工期 70 个日历天,试运行期 1 个月。
计划工期. 标段01:90日历天,标段02: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条款号 条款内容提示 编列内容 31.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不含各设计阶段政府部门审批时间)。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含因亚运、亚残运会及其他原因停工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