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 施工场内临时低压接电及线缆铺设费用要求承包人自理并包括 在合同价中。
施工用电. 发包人负责将施工用电接至施工现场,并负责变压器及高压侧计量装置的安装,具体位置现场交接;低压侧至各施工用电点的线缆架(敷)设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用电所需费用进入报价,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施工用电. 3.5.1 外电小于安全距离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建标 1000元/处
3.5.2 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三级漏电保护系统的;专用保护零线(PE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或保护零线(PE线)与工作零线(N线)混接的;纯动力电未用四芯电缆的,动力带照明电未使用五芯电缆的 建标 200元/处
3.5.3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 建标 500元/处
3.5.4 违反“—机、一闸、一漏、一箱”的配置原则 建标 500元/处
3.5.5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不便操作、存在安全隐患 建标 200元/处
3.5.6 电箱下引出线混乱、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 建标 200元/处
3.5.7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或无责任人的 建标 300元/处
3.5.8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全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 建标 200元/处
3.5.9 潮湿作业环境中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建标 200元/处
3.5.10 电线老化、破皮、未按规范包扎的、电线私拉乱接、无过路保护的 建标 500元/处
3.5.11 电杆、横担、架空线路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建标 200元/处
3.5.12 无用电管理档案、无接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 建标 200元/项
施工用电. 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阶段性需要必须考虑自行配备足够数量、功率的发电机。
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接口至场内线路及今后增设施工用电(如需,报装由 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协助配合)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承担实际电费,费用已在 竞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如发包人为承包人承担的电费代缴代垫付,其金额(含税) 视同为向承包人支付了对应金额的合同款(含税),但发包人不再就电费向承包人提供任何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