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注意事项 样本条款

服务注意事项. 健康管理服务仅限被保险人本人使用,不可转让给他人;
服务注意事项. 1. 保险合同相关的各项服务仅限被保险人本人使用(除家庭医生外),不可转让给他人; 2. 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服务申请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其申请; 3. 本服务手册中介绍上述线下就医服务单个保单年度内住院垫付不限次数(保险责任赔付额度范围内),重疾绿通仅限一次; 4. 住院垫付、重疾绿通完成预约后,因客户原因放弃或取消服务的,视同该次服务已完成; 5. 若涉及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存在不符合投保条件或者欺诈情形的)、责任免除事项、在等待期内出险 (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责任的,无等待期)等情况,将不能享受本服务; 6. 线下就医服务中,本公司仅提供住院安排服务的协调沟通,不干涉医院内治疗、诊断等相关医疗行为,医疗服务请遵守医院规定。
服务注意事项. 1.1 特药服务仅限您(被保险人)本人使用,不可转让给他人。 1.2 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本服务的,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1.3 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服务申请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其申请,并提供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合法监护权证明。 1.4 指定的药品清单以合同约定为准。 1.5 本公司指定的特种药品清单》中药品的适应症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特殊药品清单》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或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获批的适应症为准。药品使用需符合国务院、海南省政府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政策文件。
服务注意事项. 5.1. 本服务中所有服务项目均限您(被保险人)本人使用,不可转让给他人。 5.2. 拨打全国健康服务专线申请各项服务时,您需提供您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验证身份后,方可享受服务。 5.3. 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服务预约应由保单的投保人或法定监护人来申请。 5.4. 所有服务均须按照 “四.专属健康增值服务项目介绍”中所规定的时间提前预约。 5.5. 在预约过程中,请您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我司将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5.6. 若因医疗机构的制度限制,必须由您亲自办理相关服务,则需您本人自行前往办理。 5.7. 本手册服务项目内所涉及的医院列表可能随时调整,仅供您申请服务项目时参考。 5.8. 对于“专家或特需门诊预约”、“住院协调”、“手术协调”服务,我司将尽可能为您安排您所需求的医疗机构和医生级别。但因客观原因无法预约成功时我司将为您建议同等级合适的医疗机构及医生,在取得您的同意后为您安排预约。
服务注意事项. 2.1 家庭医生服务注意事项 2.1.1 本项服务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共享,被保险人的非家庭成员不能享受服务权益,如经发现将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2.1.2 如家庭成员中的被服务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服务申请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其申请; 2.1.3 家庭医生提供给用户的是健康咨询建议,不作为最终的诊疗方案。
服务注意事项. 1) 保险合同相关的各项服务仅限被保险人本人使用(除家庭医生外),不可转让给他人; 2) 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服务申请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其申请; 3) 本服务手册中介绍上述线下就医服务单个保单年度内意外住院垫付不限次数(保险责任赔付额度范围内); 4) 意外住院垫付完成预约后,因客户原因放弃或取消服务的,视同该次服务已完成; 5) 若涉及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存在不符合投保条件或者欺诈情形的)、责任免除事项、在等待期内出险(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责任的,无等待期)等情况,将不能享受本服务。 6) 线下就医服务中,本公司仅提供住院安排服务的协调沟通, 不干涉医院内治疗、诊断等相关医疗行为, 医疗服务请遵守医院规定。
服务注意事项. 1、 特药服务仅限您(被保险人)本人使用,不可转让给他人。 2、 您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本服务的,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 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服务申请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供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合法监护权证明。 4、 本公司指定的药品清单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注意事项. 1.1 特药服务仅限您(被保险人)本人使用,不可转让给他人。 1.2 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本服务的,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1.3 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服务申请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其申请,并提供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合法监护权证明。 1.4 本公司指定的药品清单将根据医疗水平的发展进行补充,具体药品清单以本公司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服务注意事项. 1、 您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本服务的,应当提供您本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 如服务使用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服务申请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Related to 服务注意事项

  • 特别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 注意事项 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2.4 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服务时间 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 投资设立 湖北长投惠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 服务流程 致电服务商的健康服务专线进行服务申请;

  •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

  • 合同价格 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