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产品支持“快速赎回”增值服务 样本条款

本产品支持“快速赎回”增值服务. 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机构持有的本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上限为【1 万元】,即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机构针对本产品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有效赎回申请在当日可取得的赎回金额上限为【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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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事项 如发生有权司法机关依法冻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予以配合,承担司法协助义务。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协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