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管理费 样本条款

浮动管理费. 理财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扣除浮动管理费前,本产品年化收益率低于业绩基准(含),投资管理人不收取浮动管理费;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基准的部分,55%归客户所有,其余45%作为产品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 计算方式:在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日后委托财产支付完依据本节(一)中约定的除浮动管理费外可以在计划财产中列支的全部费用及委托人的本金和挂钩收益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的全部作为浮动管理费归资产管理人所有。
浮动管理费. 本产品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 若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本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则超出部分珠海农商银行将提取浮动管理费;否则,珠海农商银行不提取浮动管理费。珠海农商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等调整提取方式并提前两个工作日披露。
浮动管理费. 以项目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及预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等基数计算,按年度计提,计算公式为:
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理财计划总份额×单位浮动管理费单位浮动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理财计划到期日(含提前终止日),针对投资者的任一认购行为,其单笔认购资金在到期日应提取的浮动管理费由保管人单笔计算并由广东华兴银行收取,计算公式如下: 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到期日理财计划份额净值-理财计划份额认购净值)×365÷理财计划份额认购日(含)至到期日(不含)之间实际天数×100% ● 如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8%,则单位浮动管理费=0 ● 如 8%﹤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15%, 则单位浮动管理费=1.00×(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8%)×10%×该估值日(不含)至上一估值日(含)之间实际天数÷365(单位浮动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 4 位以后四舍五入。) ●如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15% 则单位浮动管理费=[1.00×(15%-8%)×10%+1.00×(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15%)×20%]×该估值日(不含)至上一估值日(含)之间实际天数÷365(单位浮动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 小数点 4 位以后四舍五入。)
浮动管理费. 就运营管理协议终止日所在会计年度以外的其余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对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净现金流分派率=当年分派金额/基础设施基金募集资金金额)进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支付浮动管理费用。
浮动管理费. 基金收取的浮动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以基设施资产净收入为基数,依据相应费率按年度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D=C×1%×E D 为每年度以基设施资产净收入为基数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项目公司实际运营净收入-项目公司目标运营净收入)×20%当且仅当在项目公司的实际运营净收入高于项目公司目标运营净收入的情况 下,计提并支付浮动管理费。其中,当期项目公司实际运营净收入的计算基础以项目公司对应期间的审计报告为准。项目公司目标运营净收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两个会计年度以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数据为准,后续年份以基金管理人批准的项目公司预算数据为准。 浮动管理费按年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以协商确定的日期及方式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浮动管理费. 本产品设定业绩基准区间,由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公布。当单期投资周期内累计净值年化增长率(扣除超额收益及超额收益管理费前)超过业绩基准区间上限时,超过部分为超额收益,管理人提取超额收益的 90%作为超额收益管理费,每个周期确认日计提,不定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