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管理费 样本条款

浮动管理费. 理财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扣除浮动管理费前,本产品年化收益率低于业绩基准(含),投资管理人不收取浮动管理费;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基准的部分,55%归客户所有,其余45%作为产品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 管理人根据理财计划投资情况计算浮动管理费,本理财计划份额到期日(提前终止日)的折合年化收益率超过该份额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管理人提取〖80%〗作为浮动管理费。 提前终止 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行的、市场收益率大幅波动可能或实质影响理财计划收益等情况,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 计划。具体参见说明书“交易规则”部分。
浮动管理费. 本理财计划免除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 本理财产品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理财计划总份额×单位浮动管理费单位浮动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理财计划到期日(含提前终止日),针对投资者的任一认购行为,其单笔认购资金在到期日应提取的浮动管理费由保管人单笔计算并由广东华兴银行收取,计算公式如下: 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到期日理财计划份额净值-理财计划份额认购净值)×365÷理财计划份额认购日(含)至到期日(不含)之间实际天数×100% ● 如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8%,则单位浮动管理费=0 ● 如 8%﹤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15%, 则单位浮动管理费=1.00×(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8%)×10%×该估值日(不含)至上一估值日(含)之间实际天数÷365(单位浮动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 4 位以后四舍五入。) ●如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15% 则单位浮动管理费=[1.00×(15%-8%)×10%+1.00×(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15%)×20%]×该估值日(不含)至上一估值日(含)之间实际天数÷365(单位浮动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 小数点 4 位以后四舍五入。)
浮动管理费. 管理人收取理财产品浮动管理费,具体浮动管理费费率及计算方式、收取方式详见本《产品说明书》“二、产品概述”。
浮动管理费. 在理财计划到期(含提前终止)时,如投资者在持有本理财计划期间年化收益率达到 8%,则将收取超过 8%部分的 10%作为浮动管理费,如投资者在持有本理财计划期间年化收益达到 15%,则将收取超过 8%部分的 10%和超过 15%的 20%作为浮动管理费,详细内 容见以下“理财计划相关费用”。 估值日 本理财计划收益率随投资收益变化,每一个自然日为估值日,广东华兴银行定期公布扣除各项费用(包括固定管理费等)后的理财计划净值。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估值和净值”。 认购清算期 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 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理财资金在认购清算期内以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浮动管理费. 管理人收取理财产品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每日计提,在产品终止日收取(如有)。产品成立日至计提当日累积应计提的浮动管理费大于 0 时,方可计提浮动管理费。若在产品终止日,本产品扣除销售服务费、托管费、固定管理费等各项理财产品费用(浮动管理费除外)及理财产品税费后,产品年化收益率超过浮动管理费计提基准 r,产品管理人将收取超出部分的一定比例 n 作为浮动管理费。由此造成产品终止日理财产品份额净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理财产品份额净值为准进行利益分配。
浮动管理费. 计算方式:在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日后委托财产支付完依据本节
浮动管理费. B 类份额不收取浮动管理费,A 类份额不收取浮动管理费,C 类份额不收取浮动管理费,N类份额不收取浮动管理费,G 类份额不收取浮动管理费,M 类份额不收取浮动管理费,L 类份额不收取浮动管理费,S 类份额不收取浮动管理费,X 类份额不收取浮动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