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押金 样本条款

管理押金. □( 八) 向承租人催收( 繳) 租金及相關費用。 □(九)日常修繕維護事項。 □(十)糾紛協調處理。 □( 十一) 處理委託管理標的專有部分之共用空間清潔業務。 □( 十二) 租賃關係消滅時,督促承租人返還租賃住宅並遷離及遷出戶籍或其他登記。 □(十三)遺留物之處理。 □(十四)其他______。 一、依本條例第三條第六款規定,租賃住宅管理業務,指租賃住宅之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及其他與租賃住宅管理有關事項,又代管業受託管理之權限,係來自委託人(出租人)之授權,且其管理業務項目,應兼顧委託人已訂立租賃契約之權利義務,並經雙方以契約約定為宜,爰參依民法第五百二十八條委任契約之規定訂定本點,明列代為管理相關項目,以供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同意勾選委託管理之項目。 二、代管業受出租人(委託人)之委託管理租賃住宅,時有因該住宅租賃契約期間屆滿而有協助委託人與原承租人續租之必要,進而代為簽訂租賃契約,爰為第一款規定。上開代為簽約之行為,並未涉及租賃居間之仲介業務,且與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為出租人待租之住宅尋得承租人而代理簽訂租賃契約之性質有別。 三、租賃住宅應由委託人負擔之費用,例如委託人負擔之修繕費或公證費等,委託人得與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先行墊付,再由委託人歸還,爰訂定第六款。四、按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出租人應於租賃契約消滅,承租人返還租賃住宅 及清償租賃契約所生之債務時,返還押金或抵充債務後之賸餘押金。是以第七款管理押金之目的,在於租賃契約消滅時結算應由承租人支付之相關費用後,可由管理之押金中扣除返還之。 五、第十款所稱糾紛協調處理,指委託人與承租人之租賃契約,承租人有違約事項、扣抵押金、退還押金、違反公共衛生、居住安寧、公共安全、欠繳管理費、停車位被佔用等事務之協調處理。 六、第十一款所稱專有部分之共用空間,係指第二點第二款委託管理範圍之共用空間。 七、第十二款有關督促承租人遷離及遷出戶籍或其他登記,於租賃住宅有與承租人同居者,亦應一併要求遷離及為相關遷 出登記,不待明訂。
管理押金. □(八)向承租人催收(繳)租金及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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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场所; (二)分支机构;

  • 管理费用 35,552.58 38,075.86 39,670.75 41,326.44 43,028.73 44,810.13 44,810.13 44,810.13

  • 管理技術者) 第9条 受注者は、業務の技術上の管理を行う管理技術者を定め、その氏名その他必要な事項を発注者に通知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管理技術者を変更したときも、同様とする。

  • 管理费 管理费由理财资产承担。

  • 联合体协议书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二、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 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商品名称 品牌 型号 配置要求 采购数量 单位 成交单价 小计 1 [2022]1925号 房屋修缮、水电暖维修及装修 - - 品牌: 1 项 41528. 00 41528.00 合同总价(元) 41528.00 合同总价(大写) 肆万壹仟伍佰贰拾捌元整

  • 分段完成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個別計算違約金,不受前目但書限制 (九)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且均訂有逾期違約金者,屬全部完成履約後使用或移交之情形,其逾期違約金之計算原則如下:

  •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 分段完成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十)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