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样本条款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一)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以及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一)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以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获得补偿的,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扣除其从其他途径已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不得就已经补偿的费用再次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出,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 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本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部分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 并结算的,则本公司按照保险金的 60%进行赔付。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1)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政府主办补充医疗及其他费用补偿型商业医疗保险等其他任何途径得到了相应补偿,本公司仅对已扣除上述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给付;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1) 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包含除社会医疗保险 7.12 和公费医疗保险以外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抵扣免赔额;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1)若被保险人在当次就诊时已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费医疗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本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前述医疗费用补偿及从其他途径(包括除本附加合同之外的商业性医疗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及 免赔额后所得余额的 80%进行赔付。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一)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见释义)、公费医疗(见释义)、工作单位、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慈善机构、第三方责任人、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本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支🎧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本社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一、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或附属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 (包括基.本.医.疗.保.险.(
补偿原则和赔付标准. 一、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二、本合同中所指免赔额均指年免赔额,指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合同不予赔 偿的部分。在保险期间内,一般医疗保险金和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共用同一个免赔额。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获得的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三、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以参加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则我们将按 80%的比例进行赔付。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则我们将按 60%的比例进行赔付。 四、若投保人和保险人另有约定,则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 人按照另行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条件和方式进行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