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實踐 样本条款

資料實踐. 為完成包裹取件及投遞服務,以及與您所有之 UPS 技術相關聯,您所在司法轄區之 UPS 包裹投遞公司,其名稱和地址可於您所在司法轄區之UPS 網站上於「聯絡UPS」項下找到(「UPS 投遞公司」),負責蒐集、處理並使用個人資訊。UPS Market Driver, Inc.(地址:35 Glenlake Parkway, N.E., Atlanta, Georgia, USA 30328)及其他UPS 當事人得接收個人資訊並將其用於本文所定義之目的。 (i) 得基於多種目的 (ii) 可將您所提供的個人資訊傳送至提供送達運輸之國家以外的國家。您亦同意,UPS 可將您所提供的個人資訊與第三方共享,該等第三方包括服務提供商、關係人、經銷商、聯合行銷合作夥伴、特許經營人、應您要求的您的連絡人、政府機關以及託運人、收貨人或第三方付款 人及收件人等其他第三方(統稱為「收件人」)。UPS 亦可為遵從法律義務,自願配合法律執行或其他 公共或政府機構,避免遭受與疑似或實際違法或不當活動有關的傷害或損失的目的以及在 UPS 出售或 轉讓其所有或部分業務或資產的情形下,使用或揭露您所提供的個人資訊。對於任何非 UPS 地方、站 點、平台或服務的隱私實踐,UPS 概不負責。 (1) 託運當事人係以合法方式蒐集該個人資訊,並擁有權利及職權向 UPS 當事人提供該個人資訊,供 UPS 就本通用條款及細則第 12.10 款所許可方式作使用; (2) 您或任何託運當事人已依相關法律規定,向該個人資訊(包括所有包裹收件人)所識別之個人告知以下訊息:UPS 將按本第 12.10 款許可方式並且基於 UPS 得採行且運貨時有效之其他額外目的處理該個人資訊,並且 UPS 可能向前述收件人提供該個人資訊,且該個人資訊可能被傳輸至 UPS 當事人最初蒐集該資訊之國家或地區以外之其他國家或地區(該國家或地區之資料保護法可能有異於您初始提供資訊之國家或地區之法律);及 (3) 您已依法律規定,告知包裹收件人或收受方並取得其同意,使 UPS 得向其傳送協定貨運服務相關電子郵件及其他通知。 您進一步同意接收,由 UPS 或他人代表 UPS 向您帳戶所列任何無線電話號碼,撥打發送之 UPS 取件及遞送服務相關之非行銷性電話與簡訊(包括但不限於取貨通知電話與簡訊)。您了解並同意此等電話或簡訊可能經預先錄音及/或透過自動電話撥號系統發送,並且您的電信業者可能會針對您於手機電話號碼接收此等電話與簡訊酌收訊息與數據資料費用。您瞭解並同意,您向 UPS 提供之電話號碼均真實準確、現行使用中、且完整無誤,且如有必要,您應予以即時更新,確保該電話號碼真實準確、現行使用中、且完整無誤。
資料實踐. 為完成包裹取件及投遞服務,以及與您所有之UPS技術相關聯,您所在司法轄區之 UPS包裹投遞公司,其名稱和地址可於您所在司法轄區之UPS網站上於「聯絡UPS」項下找到(「UPS投遞公司」),負責收集,處理並使用個人資訊。UPS Market Driver,Inc(地址:35 Glenlake Parkway, N.E., Atlanta, Georgia, USA 30328)及其他UPS當事人接收個人資訊和將它用於以下定義之目的。 UPS當事人依照適用之資料保護法處理個人資訊。個人資訊用於UPS網站上發佈之UPS隱私通知之目的 (「目的」)並受限於該隱私通知(特此透過援引而<xxxxx://xxx.xxx.xxx/us/en/help-center/legal-terms- conditions/xxxxxxx-xxxxxx.xxxx> 納入本協議)。個人資訊可以向UPS隱私通知中所指的特定接收者(「接收者」)。您確認,您已經閱讀和完全理解UPS隱私通知。 (1) 託運方係合法方式蒐集該個人資訊,並擁有權利及職權向UPS方提供該個人資訊,供UPS就本通 用條款及細則第 12.10 款所許可方式作使用; (2) 您或任何託運方已依相關法律規定,向該個人資訊(包 括所有包裹收件人)所識別之個人告知以下訊息:UPS將依據運貨時有效之UPS隱私權政策(該隱私權 政策係公告於<xxxxx://xxx.xxx.xxx/us/en/help-center/legal-terms-conditions/xxxxxxx-xxxxxx.xxxx>)處理該個人 資訊,UPS可能向前述收受方提供該個人資訊,且該個人資訊可能被傳輸至UPS方最初蒐集該資訊之國 家以外之其他國家(該國家之資料保護法可能有異於您原始提供資訊之國家之法律);以及 (3) 您已依法 律規定,告知包裹收件人或收受方並取得其同意,使UPS得向其發送貨運服務相關電子郵件及其他通知。 您進一步同意接收,由 UPS 或他人代表 UPS 向您帳戶所列任何無線電話號碼,撥打發送之 UPS 取件及遞送服務相關之非行銷性電話與簡訊(包括但不限於取貨通知電話與簡訊)。您了解並同意此等電話或簡訊可能經預先錄音及/或透過自動電話撥號系統發送,並且您的電信業者可能會針對您於手機電話號碼接收此等電話與簡訊酌收訊息與數據資料費用。您瞭解並同意,您向 UPS 提供之電話號碼均真實準確、現行使用中、且完整無誤,且如有必要,您應予以即時更新,確保該電話號碼真實準確、現行使用中、且完整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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