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义 样本条款
释 义. 5 重大事项提示 9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左栏所列词语具有该词语相应右栏所表述的含义: 发行人、公司、恒安国际 指 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所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罗兵咸永道 指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开曼律师 指 迈普达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说明书》 指 《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 指 《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报告期 指 2020年、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债券有关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释 义. 本保险合同涉及下列术语时,适用下列释义: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前海开源沪港深景气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泛美实验 指 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泛美有限/有限公司 指 广州市泛美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雄城泛美科学实验室装修有限 公司),系泛美实验前身 广州泛钰 指 广州市泛钰实验室科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广州安健信 指 广州安健信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广州汇港 指 广州汇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广州进安 指 广州进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韶关达安 指 韶关达安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宁波钰犀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钰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深圳夔牛 指 深圳夔牛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上海维极 指 上海维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保荐机构 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锦天城/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说明书》 指 《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律师工作报告》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 指 《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 34-00068号) 《内控报告》 指 《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 字[2023]第34-00013号)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后生效的《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 《发起人协议》 指 《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首发注册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5 号)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修订)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释 义. 本系列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系列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系列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宝盈龙头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浙江文投、收购人 指 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鹿港文化、上市公司 指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电影 指 东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行、非公开发行股票 指 鹿港文化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行为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浙江文投以接受表决权委托和现金方式认购鹿港文化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收购行为 《投资框架协议》 指 鹿港文化、钱文龙、缪进义与浙江文投签署的《关于江苏 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钱文龙、缪进义与浙江文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钱文龙、 缪进义与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 指 鹿港文化与浙江文投签署的《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 财务顾问、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除非有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释 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