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 样本条款

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单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1) 账户建立时,保单账户价值等于您支付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 (2) 支付追加保险费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您支付的追加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等额增加; (3) 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所发放的保单持续奖励等额增加; (4) 结算账户利息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结算的账户利息等额增加; (5) 收取风险保险费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收取的风险保险费等额减少; (6) 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您实际领取的金额及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的部分领取费用之和等额减少; (7) 我们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保单账户价值降为零。
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个人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1) 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风险保险费后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按计入数额等额增加; (2) 如果保单是由其他保险公司转移到本公司的,原保单的账户价值须转入本公司,在扣除风险保险费后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按计入数额等额增加; (3) 本公司每月结算个人账户利息后,个人账户价值按结算的个人账户利息数额等额增加; (4) 每个保险期间届满后的首个结算日零时,如果个人账户价值低于个人账户最低保证价值的,本公司将个人账户价值调升至个人账户最低保证价值; (5) 个人账户价值仅可用于被保险人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出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个人账户价值按支出金额等额减少; (6) 依据条款第 4.5 条“差额返还机制”的约定,当差额返还金额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按差额返还金额等额增加; (7) 依据条款第 10.2 条“年龄性别错误”的约定,当多收的风险保险费无息退还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
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您的保单万能账户的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的保单账户的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当期结算日账户价值 = 上期结算日账户价值 + 当期账户利息 + 当期追加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余额 + 持续奖金 – 当期部分领取账户价值 - 当期自动抵交的保险费(详见第5.10条内容)- 当期已领取的年金 (1) 账户建立时,您的账户价值初始值等于您支付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 (2) 每月账户利息结算后,您的账户价值按结算的账户利息等额增加; (3) 支付追加保险费后,您的账户价值按您所支付的追加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等额增加; (4) 持续奖金计入后,您的账户价值按计入数额等额增加; (5) 部分领取账户价值后,您的账户价值按部分领取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6) 若您在投保时选择本合同自动抵交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自动抵交 保险费后,您的账户价值按自动抵交的保险费等额减少; (7) 领取年金后,您的账户价值按照年金支付的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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