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預告書之預告事項甚為簡要,亦僅為列示性質,因此對所有投資風險及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無法逐項詳述,委託人於交易前. 除已對本風險預告書詳加研析外,對其他可能影響之因素亦須慎思明辨,並確實評估風險,以免因交易遭到無法承受之損失。
風險預告書之預告事項甚為簡要,亦僅為列示性質,因此對所有投資風險及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無法逐項詳述,委託人於交易前. 除已對本風險預告書詳加研析外,對其他可能影響之因素亦須慎思明辨,並確實評估風險,以免因交易遭到無法承受之損失。 ============================================================================================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十條第一項及券商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本人聲明: 本人業於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前收受及詳讀本風險預告書,並經富邦證券指派專人解說,對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交易之風險已充分明瞭,茲承諾投資風險自行負責,包括所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在某些狀況下,將毫無價值,特此聲明。
風險預告書之預告事項甚為簡要,亦僅為列示性質,因此對所有投資風險及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無法逐項詳述,委託人於交易前. 除已對本風險預告書詳加研析外,對其他可能影響之因素亦須慎思明辨,並確實評估風險,以免因交易遭到無法承受之損失。 依據「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十條第一項及「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 項第四款規定,本人聲明: 本人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已收到凱基證券交付本風險預告書,並經凱基證券指派業務人員解說,對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交易之風險已充分明瞭,茲承諾投資風險自行負責,包括所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在某些狀況下,將毫無價值,特此聲明。
風險預告書之預告事項甚為簡要,亦僅為列示性質,因此對所有投資風險及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無法逐項詳述,委託人於交易前. 除已對本風險預告書詳加研析外,對其他可能影響之因素亦須慎思明辨,並確實評估風險,以免因交易遭到無法承受之損失。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十條第一項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本人聲明: 本人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對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交易之風險已充分明瞭,茲承諾投資風險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