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 標籤 样本条款

UPS 標籤. 如果您透過 EDI 交換委託貨件的貨單資訊,您同意為每個此等委託貨件申請一個 UPS 認可的智慧運送標籤。您和 UPS 同意,智慧標籤的定義見簽署本協議時 UPS 加標籤指南之當時現行版本;包括但不限於 UPS MaxiCode(包括街道地址)、Zip+4 郵遞區號條碼 (適用時)、現行 UPS 路線選擇代碼、相應的 UPS 服務圖標、UPS 1Z 跟蹤號條碼及 CASS 認證與證實的有效地址。
UPS 標籤. 如果您通過 EDI 製作委託貨件資訊,您同意在每件委託貨件使用 UPS 核准之智慧運貨標籤。UPS 和您同意智能標籤的定義在是指在簽署本協議時於 UPS標籤指南之當時現行版本中界定,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UPS MaxiCode(包括街道地址)、郵遞區號+4 郵政編碼條碼(如適用)、目前的 UPS 路線選擇代碼、適當的 UPS 服務圖標、UPS1Z追踪號碼的條碼、CASS 認證驗證地址。 若 干管理小包裹貨件或貨物貨件的 UPS 技術可在 UPS 網站上找到。下文介紹該等 UPS 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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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密义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