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 样本条款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 本行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是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 3.2.1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本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3.2.2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
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两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必备条款第 96 条 章程指引 133 条
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须经过中国银保监会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