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義務 事業者は、解除の通知がなされた日から第 64 条第1項各号による引渡し又は第 64 条第3項若しくは第 65 条第3項による施設供用業務の引継ぎ完了のときまで、この施設(出来形部分を含む。)について、自らの責任及び費用において、最小限度の保全措置をと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関係書類の引渡し等)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签署。
净值披露 (1) 建仓期结束后,理财产品管理人在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理财产品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该资产净值、份额净值扣除当期应付未付的理财费用,但未扣除超额业绩报酬。 (2)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产品在季度、半年和年度最后1个市场交易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和资产净值。
响应文件的澄清 30.1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磋商小组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在评审中更加有利。
直接 间接 上海奉贤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40,000.00 70.00 上海奉贤申龙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600.00 50.00 35.00 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 上海 62,412.52 100.00 上海奉贤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3,000.00 100.00 上海奉贤贤达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 100.00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 3,000.00 100.00 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上海 2,500.00 100.00 上海南桥客运汽车站有限公司 上海 1,711.00 90.00 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 150,000.00 100.00 上海奉通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 5,000.00 100.00 上海缘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 100.00 上海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00 100.00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200.00 100.00 上海肖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30,000.00 90.00 上海贤通快速公交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00 100.00 上海奉贤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0 100.00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適用範圍 本共同條款適用於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汽車車體損失保險(包括甲式、乙式及丙式
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