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規則的涵義. 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均為由金辰全資擁有的公司,而金辰則由趙先生及陳女士分別持有51%及49%股份。趙先生及陳女士均為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因此,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均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鑒於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的交易乃與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進行,且該兩家公司均由趙先生及陳女士間接全資擁有,故該等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應合併計算。 由於有關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總和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預期超過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須遵守申報、公告、年度審核、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本公司確認,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的交易乃於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屬收益性質,因此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規定。 除趙先生及陳女士之外,概無董事於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而須就批准該等協議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向獨立股東取得有關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的批准。 由於趙先生及陳女士於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擁有重大權益,根據上市規則,趙先生及陳女士及彼等聯繫人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的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本公司已委任獨立財務顧問以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及本公司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以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以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 (i) 本公告所載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詳情及相關建議年度上限; (ii) 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函件,其中載有其就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相關建議年度上限提供的意見; (iii) 獨立董事委員會向獨立股東提供的推薦建議;及 (iv) 舉行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日期將為刊發本公告後15個營業日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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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tinuous Connected Transactions
上市規則的涵義. 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均為由金辰全資擁有的公司,而金辰則由趙先生及陳女士分別持有51%及49%股份。趙先生及陳女士均為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因此,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均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於本公告日期,由於大唐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約65.61% 的已發行股 本,其為本公司在上市規則定義下的控股股東。大唐新疆為大唐的全 資附屬公司,故大唐新疆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本公司與大唐 新疆訂立合資協議構成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鑒於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的交易乃與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進行,且該兩家公司均由趙先生及陳女士間接全資擁有,故該等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應合併計算由於合資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比 率(定義見上市規則 第14.07條)超過5%,故該項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有關申報、公告、年度審核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有關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總和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預期超過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須遵守申報、公告、年度審核、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此 外,由於合資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 過5% 但低於25%,故該項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 則第14 章項下有關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的規定。 本公司確認,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的交易乃於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屬收益性質,因此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規定經考慮以上訂立合資協議的理由及裨 益,董 事(關連董事除 外,但包 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 為,儘管合資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不屬於本 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合資協議之條款屬公平合理,其項 下擬 進行 之交易 乃按正 常商 業條款 進 行,並符合 本公 司及股 東的 整體利益。 除趙先生及陳女士之外,概無董事於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而須就批准該等協議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董事劉建龍先生、王琪瑛先生、于鳳武先生、葉河雲先生及匡樂林先 生因 在大 唐集團 任職為 關連 董 事,已在董 事會會 議就 審議及 批准 合資協議的決議案放棄投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董事於合資協議 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及須就有關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向獨立股東取得有關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的批准由於 合資 協議項 下擬進 行之 交易須 待獨 立股東 批 准,由全體 獨立 非執行 董事 組成的 獨立董 事委 員會已 告成 立,以就 有關 合資協 議項 下擬進 行之 交易向 獨立股 東提 供意 見。嘉林 資本已 獲委 任為獨 立財 務顧問,以就同一事項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 由於趙先生及陳女士於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擁有重大權益,根據上市規則,趙先生及陳女士及彼等聯繫人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的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本公司已委任獨立財務顧問以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及本公司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以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以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本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以審議及批准合資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一份載 有(其中包 括)獨立董事委員會函 件、獨立財務顧問函件,連同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通告的通函預期將 在2022 年12 月29 日根據上市規 則寄發予股東。
(i) 本公告所載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詳情及相關建議年度上限;
(ii) 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函件,其中載有其就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相關建議年度上限提供的意見;
(iii) 獨立董事委員會向獨立股東提供的推薦建議;及
(iv) 舉行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日期將為刊發本公告後15個營業日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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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Joint Venture Agreement
上市規則的涵義. 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均為由金辰全資擁有的公司,而金辰則由趙先生及陳女士分別持有51%及49%股份。趙先生及陳女士均為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因此,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均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於本公告日期,立訊精密為本公司控股股東,其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立訊精密有限公司擁有本公司約70.95%的權益,並由王來春女士及王來勝先生最終控制。因此,立訊精密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與立訊精密的交易將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鑒於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的交易乃與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進行,且該兩家公司均由趙先生及陳女士間接全資擁有,故該等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應合併計算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與立訊精密訂立的設備採購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購買及立訊精密集團同意銷售設備I清單中的設備,總代價不超過25,000,000港元。由於設備採購協議及第二份設備採購協議乃由本公司與相同人士在12個月內訂立,且具有類似性質,因此設備採購協議及第二份設備採購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合併計算,猶如上市規則第14A.81條所規定彼等為一項交易。 由於有關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總和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預期超過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須遵守申報、公告、年度審核、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由於第二份設備採購協議與設備採購協議合計項下代價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0.1%但低於5%,因此第二份設備採購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本公司確認,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的交易乃於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屬收益性質,因此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規定由於其於立訊精密集團的實益權益,董事會主席兼非執行董事王來春女士被視為於第二份設備採購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並已就批准第二份設備採購協議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除王來春女士外,概無董事於第二份設備採購協議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且彼等均無須就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除趙先生及陳女士之外,概無董事於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而須就批准該等協議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向獨立股東取得有關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的批准。 由於趙先生及陳女士於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擁有重大權益,根據上市規則,趙先生及陳女士及彼等聯繫人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的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本公司已委任獨立財務顧問以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及本公司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以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以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自二零一八年二月起於聯交所上市。本集團的總部位於香港,並於中國上海、蘇州及惠州設有生產廠房。本集團主要從事電線組件及數字 電線產品以及服務器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本集團向全球客戶提供其產品,包括環球網絡解決方案和基礎建設提供商,環球互聯網相關服務提供商,跨國醫療設備製造商和汽車製造商。
(i) 本公告所載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詳情及相關建議年度上限;
(ii) 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函件,其中載有其就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相關建議年度上限提供的意見;
(iii) 獨立董事委員會向獨立股東提供的推薦建議;及
(iv) 舉行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日期將為刊發本公告後15個營業日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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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Equip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
上市規則的涵義. 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均為由金辰全資擁有的公司,而金辰則由趙先生及陳女士分別持有51%及49%股份。趙先生及陳女士均為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因此,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均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於本公告日期,立訊精密為本公司控股股東,其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立訊精密有限公司擁有本公司約70.95%的權益,並由王來春女士及王來勝先生最終控制。因此,立訊精密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鑒於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的交易乃與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進行,且該兩家公司均由趙先生及陳女士間接全資擁有,故該等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應合併計算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4條,若本公司擬修訂其持續關連交易的年度上限,本公司將須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相關持續關連交易的規定。 由於有關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總和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預期超過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須遵守申報、公告、年度審核、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由於立訊精密總採購協議(經補充協議所補充)項下擬進行交易的相關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因此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本公司確認,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的交易乃於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屬收益性質,因此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規定由於其於立訊精密集團的實益權益,董事會主席兼非執行董事王來春女士被視為於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並已就批准補充協議及經修訂年度上限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除王來春女士外,概無董事於補充協議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且彼等均無須就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除趙先生及陳女士之外,概無董事於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而須就批准該等協議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於補充協議中擁有重大權益的關連人士及其聯繫人將須於本公司即將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就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向獨立股東取得有關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的批准。 由於趙先生及陳女士於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擁有重大權益,根據上市規則,趙先生及陳女士及彼等聯繫人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的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本公司已委任獨立財務顧問以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及本公司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以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以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自二零一八年二月起於聯交所上市。本集團的總部位於香港,並於中國上海、蘇州及惠州設有生產廠房。本集團主要從事電線組件及數字電線產品以及服務器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本集團向全球客戶提供其產品,包括環球網絡解決方案和基礎建設提供商,環球互聯網相關服務提供商,跨國醫療設備製造商和汽車製造商。
(i) 本公告所載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詳情及相關建議年度上限;
(ii) 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函件,其中載有其就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相關建議年度上限提供的意見;
(iii) 獨立董事委員會向獨立股東提供的推薦建議;及
(iv) 舉行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日期將為刊發本公告後15個營業日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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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修訂有關立訊精密總採購協議的持續關連交易的現有年度上限
上市規則的涵義. 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均為由金辰全資擁有的公司,而金辰則由趙先生及陳女士分別持有51%及49%股份。趙先生及陳女士均為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因此,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均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於本公告日期,立訊精密為本公司控股股東,其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立訊精密有限公司擁有本公司約70.95%的權益,並由王來春女士及王來勝先生最終控制。因此,立訊精密為本公司的關連 人士,而立訊精密總分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鑒於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的交易乃與遠大及深圳金活利生進行,且該兩家公司均由趙先生及陳女士間接全資擁有,故該等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應合併計算由於立訊精密總分包協議項下建議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0.1%但低於5%,因此立訊精密總分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所載的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由於其於立訊精密集團的實益權益,董事會主席兼非執行董事王來春女士被視為於立訊精密總分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並已就批准立訊精密總分包協議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除王來春女士外,概無董事於立訊精密總分包協議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且彼等均無須就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由於有關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總和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預期超過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須遵守申報、公告、年度審核、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本公司確認,根據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擬進行的交易乃於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屬收益性質,因此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規定。 除趙先生及陳女士之外,概無董事於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而須就批准該等協議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向獨立股東取得有關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的批准。 由於趙先生及陳女士於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擁有重大權益,根據上市規則,趙先生及陳女士及彼等聯繫人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的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本公司已委任獨立財務顧問以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及本公司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以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以及各自的相關建議年度上限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自二零一八年二月起於聯交所上市。本集團的總部位於香港,並於中國上海、蘇州及惠州設有生產廠房。本集團主要從事電線組件及數字電線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本公司向全球客戶提供電纜產品,包括環球網絡解決方案和基礎建設提供商,環球互聯網相關服務提供商,跨國醫療設備製造商和汽車製造商。
(i) 本公告所載各份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項下的交易詳情及相關建議年度上限;
(ii) 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函件,其中載有其就二零二零年總經銷協議及相關建議年度上限提供的意見;
(iii) 獨立董事委員會向獨立股東提供的推薦建議;及
(iv) 舉行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日期將為刊發本公告後15個營業日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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