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致條款. 如第十六條之約定與相關產品及/或服務適用之任何其他條款有不一致之處,於銀行遵循稅務、申報及/或扣除扣繳稅額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外國帳戶稅務遵循法(及其修訂、取代或替代之法律))之範圍內,應以第十六條約定為準。
不一致條款. 如本條款之約定與相關產品及/或服務適用之任何其他條款有不一致之處,於星展(台灣)遵循稅務、申報及/或扣除扣繳稅額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外國帳戶稅務遵循法(及其修訂、取代或替代之法律))之範圍內,應以本條款約定 為準。
不一致條款. 如本第14條之約定與相關產品及/或服務適用之任何其他條款有不一致之處,於本行遵循稅務、申報及/或扣除扣繳稅額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外國帳戶稅務遵循法(及其修訂、取代或替代之法律))之範圍內,應以本第14條約定為準。
1. 貴客戶向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行」)申請「電話銀行服務」者,同意遵守下列各項約定條款。如本約定條款未予規定者,則適用開戶總約定書、星展電子銀行服務條款與條件之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