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及税费安排 样本条款

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及税费安排. 本次交易为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原由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标的资产交割之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甲方确认在按照内部管理权限履行决策程序后,业绩承诺期第一年要求标的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金额不超过其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0%,剩余业绩承诺期要求标的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金额均不超过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的50%,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未分配利润扣除分红款项后优先用于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含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投资等)。 乙方及标的公司确认业绩承诺期内遵守甲方统一的资金调配安排,如甲方向标的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标的公司需相应承担对应资金成本;如标的公司向甲方 (含其控制的关联方)提供借款,则甲方向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资金成本。 各方同意、2022年3月31日为甲方对乙方及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自该基准日次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为过渡期。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甲方享有;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卖方一和卖方二按本协议签署时的持股比例承担,卖方一和卖方二承担连带责任)。 标的资产交割后,甲乙各方应于标的资产交割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对标的公司开展专项审计,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过渡期损益报告》确定过渡期间损益变动的具体金额,如经审计,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发生亏损的,乙方按本协议签署时的持股比例应承担的亏损应自《过渡期损益报告》出具后最近一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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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对手情况 名称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238160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000 号泰康人寿大厦 0 层、0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东升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272919.70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管理投资控股企业;国家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泰康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截止目前,泰康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6 年 9 月 9 日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約の変更 第12 条 甲及び乙は、本契約の締結後、次の各号に掲げる事由が生じた場合は、甲乙合意のうえ本契約を変更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ただし、次条による解除権の行使は妨げないものとする。 一 仕様書その他契約条件の変更。 二 天災地変、著しい経済情勢の変動、不可抗力その他やむを得ない事由に基づく諸条件の変更。三 税法その他法令の制定又は改廃。

  •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 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 直接経費 契約金額の範囲内において、領収書等の証拠書類に基づく実費精算による。

  •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 お客さまの責任 (1)お客さまは、39(1)の規定により当社がお知らせした事項等を遵守してガスを適正かつ安全に使用していただきます。

  • 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 別 表 1 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発電促進賦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