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证创新. 根据《增资协议》及其附件三《控股股东君腾投资、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及公司对增资方所作的陈述、保证》的约定,如果发行人不能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或按照东证创新认可的条件被战略收购,则东证创新有权要求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及其直系亲属陈文辉共同连带地回购东证创新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但如实际控制人因故离世,其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现有股东之一君腾投资)的股权的继承者未以合法有效的形式承继控股股东的股权,或控股股东的其他方对其继承权持有异议,使得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股权出现纠纷,从而影响并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东证创新有权要求发行人承担回购义务。发行人作为签约方签署了《增资协议》,且在上述特定情况下,发行人可能承担回购义务。
东证创新. 根据东证创新与发行人、君腾投资、众腾投资、君辉投资、坚果互联、坚果兄弟、嘉兴朴诚、光照投资、广州琢石、鑫瑞集泰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 《终止协议》(以下称为《东证终止协议》),各方同意:自该等协议签署之日起, 《增资协议》之附件三《控股股东君腾投资、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及公司对增资方所作的陈述、保证》约定的“回购”条款立即中止执行并在通过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完全终止,上述条款在中止期间及终止后对协议签署各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和效力,各方均不再享有上述条款项下的权利,且均无需再承担在上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