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之使用 样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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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交易风险 若本产品的销售机构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鉴于兴 业银行是产品管理人的关联方,尽管兴业银行已建立健全关联方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但上述关联关系仍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和投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 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 その他 (1)契約手続に使用する言語及び通貨 日本語及び日本国通貨

  • 医疗机构 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或以上之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上述医院的分院、联合病房或联合病床,精神病院,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疗机构。

  • 一般條款 1、客戶(即委託人兼受益人)以信託資金委託 貴行(即受託人),由 貴行就該信託資金為客戶之利益,及依客戶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運用投資於國內外基金、上市或上櫃股票、公司債、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定期存單等符合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或其他投資標的。

  • 其他应付款 5,300,486.19 9,974,798.64

  • 供应商 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 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 契約分存 (一)訂約時務必詳審契約條文,由雙方簽章或按手印,寫明戶籍、通訊住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契約應一式二份,由雙方各自留存一份契約正本。如有保證人,契約應一式三份,由雙方及保證人各自留存一份契約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