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运的承诺 样本条款

中国海运的承诺. (1) 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海发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与中远海发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 本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3)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始终严格履行于 2016 年 5 月 5日出具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及 2020 年 10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保持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未出现违反所作承诺的情形。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仍将继续严格履行前述承诺函,以保障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不可撤销。本公司保证切实履行本承诺,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进行监督;如本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发的直接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已分别出具相关承诺,保证减少与规范未来与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可能存在的关联 交易情形。上述承诺均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对作出承诺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上述承诺的履行能够减少关联方与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并保证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保护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海运的承诺.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国海运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内容主要如下: (1) 在本公司持有中远海发控股股权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不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从事或参与对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的竞争的业务活动,且不会侵害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来设立其他子公司或合营、联营企业从事与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用其他的方式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2)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可能在将来与中远海发在主营业务方面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与中远海发发生实质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或将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中远海发。 (3) 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中远海发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中远海发现有从事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4)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始终严格履行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以及 2020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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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的“七、暂停估值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赎回申请可能被延期办理或被暂停接受,或被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保險金額 含財物金額、運費及保險費之 110%。

  •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

  • 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07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发行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如能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造成公司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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