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除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相互担保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作为担保方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但存在作为被担保方接受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序号 贷款银行 债务人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期限 金额 (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深圳海能 周洪亮 房胜云 连带责任 保证 2018.02.08- 2023.02.07 2,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永支行 深圳海能 周洪亮 房胜云 连带责任 保证 2018.04.17- 2019.04.17 4,000
3.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周洪亮 房胜云 连带责任 保证 2019.01.17- 2022.01.16 1,000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发行人 周洪亮 房胜云 连带责任 保证 2019.01.22- 2020.07.21 2,000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深圳海能 周洪亮 连带责任 保证 2021.10.22- 2024.10.21 5,000 注: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1-4 项担保合同及其对应的主债权债务合同均已终止履行。
关联方担保.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协议,2020 年 8 月 8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增的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万 元) 担保期限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李宝章/LI FANGYUE (李方悦)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5,000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至 “ 755XY2020024193 号”《授信协议》项下 贷款、债权到期日或垫款日另加 3 年 正在履行 注:2020 年 8 月 18 日,奥雅设计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755XY2020024193”的《授信协议》,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为奥雅设计提供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李宝章、LI FAN GYUE(李方悦)为奥雅设计在《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同日,李宝章、李方悦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755XY202002419302”、“755XY2020024 1930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关联方担保.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尚未新增或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关联担保情况。
关联方担保. 北京晨光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林建影、黄献锋、高晓梁以及佛罗伦萨(北京)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关联方担保.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无关联方担保。
关联方担保.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增的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 桂林银行高新支行 彭晖 芯飞 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11014202115846-02) 5,000.00 2021.09.10- 2024.09.09 是
2 桂林银行高新支行 陈春明 芯飞 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11014202115846-03) 5,000.00 2021.09.10- 2024.09.09 是
3 桂林银行高新支行 彭鹏 芯飞 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11014202115846-04) 5,000.00 2021.09.10- 2024.09.09 是
4 桂林银行高新支行 彭丹 芯飞 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11014202115846-05) 5,000.00 2021.09.10- 2024.09.09 是
5 桂林银行高新支行 彭晖 光隆 光学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11014202115845-02) 5,000.00 2021.09.10- 2024.09.09 是
6 桂林银行高新支行 陈春明 光隆 光学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11014202115845-03) 5,000.00 2021.09.10- 2024.09.09 是
7 桂林银行高新支行 彭鹏 光隆 光学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11014202115845-04) 5,000.00 2021.09.10- 2024.09.09 是
8 桂林银行高新支行 彭丹 光隆 光学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11014202115845-05) 5,000.00 2021.09.10- 2024.09.09 是
9 兴业银行桂林分行 彭 晖 、 彭 鹏、彭丹 光隆 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桂 G00155A3D 最保 2021 第 3069 号) 1,200.00 2021.12.28- 2022.12.28 是
10 兴业银行桂林分行 彭 晖 、 彭 鹏、彭丹 芯隆 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桂 G00155A3D 最保 2021 第 3070 号) 1,200.00 2021.12.28- 2022.12.28 是
11 兴业银行桂林分行 彭 晖 、 彭 鹏、彭丹 芯飞 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桂 G00155A3D 最保 2021 第 3438 号) 6,000.00 2022.01.21- 2023.01.21 是
12 光大银行桂林分行 彭晖 光隆 集成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503121ZB000018) 1,000.00 2022.04.25- 2023.04.24 是
13 光大银行桂林分行 彭鹏 光隆 集成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503121ZB000019) 1,000.00 2022.04.25- 2023.04.24 是
14 光大银行桂林分行 陈春明 光隆 集成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503121ZB000020) 1,000.00 2022.04.25- 2023.04.24 是
15 兴业银行桂林分行 彭 晖 、 彭 鹏、彭丹 光隆 集成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桂 G00155A3D 最保 2022 第 4155) 3,600.00 2022.03.25- 2023.03.25 是
16 光大银行桂林分行 彭晖 光隆 光学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503121ZB00002) 1,000.00 2022.03.01- 2023.02.28 是
17 光大银行桂林分行 彭鹏 光隆 光学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503121ZB00003) 1,000.00 2022.03.01- 2023.02.28 是
18 光大银行桂林分行 陈春明 光隆 光学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503121ZB00004) 1,000.00 2022.03.01- 2023.02.28 是
19 兴业银行桂林分行 彭 晖 、 彭 鹏、彭丹 光隆 光学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桂 G00155A3D 最保 2022 第 4159) 4,800.00 2022.03.25- 2023.03.25 是 20 中国银行桂林分行 彭 晖 、 彭 鹏 、 陈 春 明、彭丹 雷光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22 年桂中普惠保字 000 号)
1 000.00 2022.03.28- 2025.03.28 是 21 中信银行桂林分行 彭晖 芯隆 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2)桂桂银最保字第 009 号) 1,000.00 2022.03.24- 2025.03.24 是 22 中信银行桂林分行 彭鹏 芯隆 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2)桂桂银最保字第 010 号) 1,000.00 2022.03.24- 2025.03.24 是 23 中信银行桂林分行 陈春明 芯隆 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2)桂桂银最保字第 011 号) 1,000.00 2022.03.24- 2025.03.24 是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关联方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宜,已经过发行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关联方担保. 江苏环亚正在履行的关联担保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七部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入资产‖之第(十)项第3款―担保合同‖。
关联方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方担保. 1) 本公司控股股东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德清县支行借款提供最 高额为 2 , 000 万元的信贷保证,保证期限为 2003 年 5 月 15 日至 2005 年 5 月 15 日。截至 2004 年
关联方担保. 2013 年 10 月 21 日, 孙诚与河北银行朝阳路支行签署编号为 B213021000073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丰泽股份在 2013 年 10 月 21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21 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 1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