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就恢复本合同效力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協力企業 本事業に関する事業者選定手続において参加資格要件の確認を受け、各業務を構成員とともに事業者から直接受託又は請け負う者をいう。
违约责任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进行抵押或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的; (2) 在接到甲方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商铺的; (4)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的; (5) 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6) 卫生、工商等行政部门或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餐饮及销售食品存在问题,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7) 在经营中违规使用其他收单设备进行收银结算,故意逃避、隐瞒经营收入的。 2.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等),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逾期交纳费用总额的x %支付甲方违约金。 3.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该按合同年租金额x%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腾退并归还房屋。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管理物件 本業務の対象となる物件(以下「管理物件」という。)は、管理施設と管理物品からなる。管理施設及び管理物品の内容は、別紙2のとおりとする。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 本次交易的背景
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