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管理责任. 乙方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能力,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业务经营范围,妥善行使对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权限。行使甲方作为项目公司股东权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及项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甲方及项目公司利益。乙方根据本协议做出的重大决策,应于做出决策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通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2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报甲 方:项目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出现重大违约;项目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公司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项目公司经营困难、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项目公司资产被扣押、查封或其他类似权利限制。
乙方管理责任. (1)乙方行使甲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部分股东权利,应当遵守目标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职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损害甲方、目标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