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概况 样本条款

事项概况. 为规范惠水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正)等法律法规,惠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惠水县政府”或“甲方”)于 2014 年 2 月 14日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乙方”)签订了《惠水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为规范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行为,促进城镇管道燃气健康发展,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下发了《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依法对已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进行补充和完善。根据《通知》要求,公司与惠水县政府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双方在《特许经营协议》基础上签订了《惠水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或“本协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事项概况.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全新好”)近日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签订了《关于履行 <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 《关于股东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定。
事项概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叶志斌等 8 名股东(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订《意向协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佛山市顺德区永创翔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翔亿”或“目标公司”)80%股权。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更新后)》(2022-008)。
事项概况. 为规范都匀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正)等法律、法规,经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都匀市公用事业局于 2007 年 8 月 28日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签订了《都匀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为规范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行为,促进城镇管道燃气健康发展,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下发了《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依法对已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进行补充和完善。根据《通知》要求,公司与经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都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都匀执法局”或“甲方”)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双方在《特许经营协议》基础上签订了《都匀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或“本协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事项概况.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签订了《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定。 依据《协议》约定:本协议成立后,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之约定,全新好(乙方)完成董事会改选之后,北京泓钧(甲方)基于对半数以上当选董事会成员具有信心,应当于董事会选举之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文件,明确是否确认本协议正式生效。北京泓钧(甲方)出具明确书面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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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

  •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巨额赎回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启动巨额赎回限制条款,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 额赎回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及测算 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4.60】%(年化)。业绩比较基准用年化收益率表示,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和测算业 绩报酬,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产品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承诺或保障。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 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 本理财产品为【混合类】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权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主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投向股票及股票型基金】。以产品【投资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仓位0-20%,同业存单、存款、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仓位50%-80%,股票(含优先股)或衍生品仓位0%-20%,公募基金 0%-30%(含权益型基金),杠杆比例110%】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本产品发行时已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期限匹配的非标资产收益率】,考虑本理财产品综合费率、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理财产品投资”部分。) 本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封闭期开始前根据当时已知的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测算业绩比较基准。如新测算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前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不同,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预约周期首日的前 【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 准。 赎回款项到账日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触动巨额赎回限制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按照“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额赎回限制”的规定处理。理财产品赎回 确认日至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0.18】%(年化)销售服务费:【0.45】%(年化)托管费:【0.02】%(年化) 认购费、赎回费:【0.00】%申购费:【0.00%】 因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产生的费用:本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因投资该类资产而产生资产服务费或项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其他:1、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 费;2、与产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上述产品费用详见“五、理财产品费用”部分。

  •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1 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

  •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Tongtech Co., Ltd. 成立日期 1997.08.11 上市日期 2014.01.28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通 股票代码 300379 法定代表人 黄永军 董事会秘书 徐少璞 总股本 455,273,832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000号主楼000室(园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0号数码大厦X座00层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55,273,832股,股本结构为: 流通股 427,716,893 93.95% 限售股 27,556,939 6.05%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黄永军 36,190,823 7.95% 27,143,117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16,538,906 3.63% 朱律玮 0,000,000 1.72% - 朱海东 7,403,031 1.63% - 吴志辉 0,000,000 1.28% - 李惠敏 0,000,000 1.10% -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13,800 0.75% - 注:上述股东中,股东吴志辉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498,339股;股东李惠敏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24,000股;股东邓强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83,112股;股东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13,800股。

  •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 股東大會 12.1 本公司須每年舉行一次股東大會作為其股東周年大會(採納本章程細則的年度除外),並須於上屆股東周年大會日期後的 15 個月,或採納本章程細則日期後的 18 個月(或聯交所可能批准的較長時間)內舉行。召開股東周年大會的通知上須具體說明該會議為股東周年大會,並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

  • 乙方权利 (一)有权参与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期债券的承销投标。

  •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