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易. 3.1 除非本合约另有订明或除非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于成交单据或其他文据上列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乃当事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以客户代理人之身份(而客户为当事人)执行客户发出之任何及一切指示。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将有绝对酌情权在为客户进行有关交易之同时作为其他客户之代理人并无须向客户对因此而产生之任何佣金及套取之任何收益及利润及其他得益负责及赔还。 3.2 客户可给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亦可接受(但有绝对酌情权作决定会否接受)作为客户代理人之指示进行或处理有关证券买卖之事项。 3.3 如指示涉及沽空,客户须在执行任何沽空前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作出通知。指示须受不时修订之交易政策所规限。除非及直至客户事前以书面通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所有客户所发出之卖出指示均是「现」沽,即客户 (i) 拥有有关证券或 (ii) 现时持有可行使及不附有条件之权力将有关证券转归于有关之买方。 3.4 如客户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拥有多于一个账户,客户于指示买卖时须清晰指明指示适用之账户。如客户并无指明或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来说并不明确指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拒绝执行该指示或有绝对酌情权决定该指示适用于那个账户。 3.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向客户就任何交易索取任何的初次及继后存款。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酌情决定权就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遵从任何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当存放于账户内的缴清款项及/或证券不足以符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所定的最低余额要求。 3.6 在作出任何指示或进行任何交易时,客户须遵守及符合交易限额之规定。倘超出交易限额,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不会执行该指示及/或有权采取任何行动让帐户不超出交易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账户内的证券。 3.7 除非受有关监管规则所限,客户授权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接纳以书面、传真或口头方式或透过电子途径所作出之任何指示。然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权力因应个别情况规定以指定形式接受指示。客户亦须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要求下,就所有银河国际证券及 /或银河国际期货依赖其指示或通讯所导致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内任何成员公司之一切索偿、责任、损失、收费及费用作出全数弥偿。 3.8 客户知悉,由于交易所或OTC市场在营运上的限制及证券价格频密急速的改变,有时买卖或会遭延误及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或未能按照任何于某特定时间报出之价格或「最佳值」或「市值」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及/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全部未能执行买卖。客户进一步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毋须负责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未能或无能力遵照客户或代表客户的任何授权人士的任何指示中任何条款所引致之任何损失。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无法执行任何指示之全部,则除非在有关的特定情况中另有其他特定指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没有事前向客户提述或事前没有客户确认的情况下,局部执行上述指示。 3.9 就OTC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的交易)而言,客户须知悉倘若有关证券及/或商品其后 无法在交易所上市,所有已执行的有关证券及/或商品交易将会被取消及成为无效。客户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只为客户担任代理的角色,并不保证此等场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透过其它授权经纪所就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所执行的交易)结算之完成。客户确认及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透过该授权经纪为客户执行交易时乃受制于与该授权经纪不时同意的条款及条件所约束;如相关条款上有任何变更,恕不会作事先通知。倘若客户向卖方购入证券,而该卖方无法交付相关证券,客户将无权以配对价格取得相关证券,并且只有权收取买入相关证券所付的款项;倘若客户沽出证券,而此项交易之买方无法存入所需的结算款项以完成交易,客户可能只取回相关证券,而无权以配对价格取得出售所得款项。在不影响上文所载的原则下,客户须自行承担亏损或开支,并须负责其及/或其交易对手因无法结算而招致本公司的任何亏损及开支。 3.10 除客户有相反特定指示给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外,客户知悉一切买卖指示或要求只能于给予该指示及要求当天有效,而该等指示及要求在当天交易所正式交易日结束之时失效。倘若客户就订单的种类及/或订单的价格范围给予特别指示,不论该指示是以口头、书面、传真及/或电子方式给予,客户知悉及同意他明白该特别指示的后果及他会就该特别指示负上所有责任。 3.11 客户须接受传真或任何电子途径(如客户有提供有关的联络资料)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之间的数据及文件通讯媒体。倘客户要求索取有关资料或文件之书面印本,则可能须支付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厘定之手续费。 3.12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将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就成功之交易或指示提供成交单据。该等单据将被视为具决定性及对客户具约束力,除非客户于该成交单据向其发出三个工作天内,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作有效的书面通知。 3.13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和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则或规例的制约下,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为自己本身及任何中国银河国际公司或代表其他集团公司或代表其他客户,采取与客户买卖指示相反的行动。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将任何指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本身或其他客户所作出之同类指示合并及/或将之分拆以进行购买及/或沽售。客户同意该等被合并或分拆之交易的价位可能优于或逊于该等交易若以个别形式进行的价位。倘若并无足够或有太多证券及/或商品 (视情况而定)可用以应付合并的购买或沽售指示,客户的指示将会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各指示之先后次序作优先处理。实际获购买或沽售(视情况而定)之证券及/或商品数目将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根据有关监管规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交易指示之先后次序及对客户公平之情况下全权分配。客户确认并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可全权决定执行指示之优先次序务求达到最佳成交价。 3.14 客户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监察或记录所有由客户及所有获授权作出指示之人士以电话、电子途径或其他方式作出之所有指示或通讯。客户同意接纳该记录内容为具决定性及有约束力。 3.1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酌情权透过其本身,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或其本身或其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的客户以当事人、包销商、投资经理、商人银行或商业银行,注册或持牌接受存款机构、经纪、交易商身份或以其他身份为客户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客户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透过其本身,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或其客户为客户执行任何交易而无须每次事前向客户作出披露,唯其交易之价格及条款不可逊于可与其他独立第三者合理地执行之交易。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与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无须对客户就此等交易所付出或收取任何利润、佣金或报酬作出交代。 3.16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其认为适当时将指示给予其他经纪或交易商执行。 3.17 除银河国际证券另有确定外,客户同意当银河国际证券代客户进行买卖交易 ,客户将在到期交收日,就买入的证券,于交收 所 购买的证券或将买入的证券存入客户的账户时,向银河国际证券付款,或就卖出 的证券在收取款项时将已售的证券妥善交付予银河国际证券。如客户未履行以上义务,银河国际证券获授权转让或出售任何买 入证券,或借入或购买任何已售的证券以应付客户据此的义务,客户并需负责任何因客户在到期交收日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而造成的亏损、成本、费用及开支。 3.18 客户要求银河国际证券认购于任何交易所新发行的证券,则客户: (a) 如客户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代表客户作相应认购申请; (b) 保证上述代表客户所作的申请为唯一为客户利益或客户为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图作的申请; (c) 保证客户或任何其他代表客户利益的人并没有作或意图作其他申请; (d) 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代表并在申请表上保证客户或任何其他代表利益的人没有作或意图作其他申请; (e) 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披露银河国际证券为客户作的申请是唯一为客户利益或客户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图作的申请; (f) 确认上述的陈述、保证及披露将被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用于认购申请,及被新股的发行人用来决定会否就客户利益分配证券予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 (g) 确认客户并非美国人士或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定义之特定美国人士,且不会收购或持有任何由或就美国人士(依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界定)实益拥有的证券,或违反任何适用法例;及 (h) 承诺,任何违反本段规定3.17 而产生或有关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损毁、索偿、负债、开支或费用,将向银河国际证券(以其本身身份及以受托人身份代表其人员(包括董事)、雇员及代理)给予弥偿。 3.19 客户须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支付所征收的经纪费用及佣金,及所有有关账户或任何指示或任何交易而产生的征费、印花税、银行手续费、转让费、利息、关税、交易费、税费、通讯费、交收费、保管费、保险费及保费、外汇费用、法律支出及其他支出或费用。经纪费用/佣金的比率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决定并不时通知客户。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任何客户该付费用到期时从账户扣除该等款项。 3.20 客户须就其账户内所作之任何指示及/或活动,承担其所属之任何司法管辖区有关当局之任何税项、征费、税务报告及其他责任。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有权出售或清算账户内任何证券或资产以应付此等责任而毋需预先通知客户。 3.21 客户须就其账户内之所有欠款及逾期未付之结余支付利息(包括该名客户被判定应偿债项后所招致的利息),有关息率及条款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规定。 3.22 账户以港元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要求的其他货币为帐户运作或交易的币值。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按其绝对酌情权及判断将账户内的货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以履行客户的责任,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倘须就账户运作兑换货币,有关汇率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参考外汇市场当时之汇率后全权厘定。如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履行本合约下的任何行动或步骤而需要进行由一种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时,经纪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决定的方式及时间进行该转换。 有关货币与港元之间的汇兑波动所引致的任何盈亏,概由客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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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开户合同书
交 易. 3.1 除非本合约另有订明或除非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于成交单据或其他文据上列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乃当事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以客户代理人之身份(而客户为当事人)执行客户发出之任何及一切指示。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将有绝对酌情权在为客户进行有关交易之同时作为其他客户之代理人并无须向客户对因此而产生之任何佣金及套取之任何收益及利润及其他得益负责及赔还。
3.2 客户可给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亦可接受(但有绝对酌情权作决定会否接受)作为客户代理人之指示进行或处理有关证券买卖之事项。
3.3 如指示涉及沽空,客户须在执行任何沽空前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作出通知。指示须受不时修订之交易政策所规限。除非及直至客户事前以书面通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所有客户所发出之卖出指示均是「现」沽,即客户
(i) 拥有有关证券或
(ii) 现时持有可行使及不附有条件之权力将有关证券转归于有关之买方。
3.4 如客户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拥有多于一个账户,客户于指示买卖时须清晰指明指示适用之账户。如客户并无指明或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来说并不明确指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拒绝执行该指示或有绝对酌情权决定该指示适用于那个账户如客户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拥有多于一个帐户,客户于指示买卖时须清晰指明指示适用之帐户。如客户并无指明或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来说并不明确指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拒绝执行该指示或有绝对酌情权决定该指示适用于那个帐户。
3.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向客户就任何交易索取任何的初次及继后存款。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酌情决定权就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遵从任何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当存放于账户内的缴清款项及/或证券不足以符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所定的最低余额要求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向客户就任何交易索取任何的初次及继后存款。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酌情决定权就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遵从任何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当存放于帐户内的缴清款项及/或证券不足以符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所定的最低余额要求。
3.6 在作出任何指示或进行任何交易时,客户须遵守及符合交易限额之规定。倘超出交易限额,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不会执行该指示及/或有权采取任何行动让帐户不超出交易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账户内的证券在作出任何指示或进行任何交易时,客户须遵守及符合交易限额之规定。倘超出交易限额,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不会执行该指示及/或有权采取任何行动让帐户不超出交易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卖出帐户内的证券。
3.7 除非受有关监管规则所限,客户授权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接纳以书面、传真或口头方式或透过电子途径所作出之任何指示。然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权力因应个别情况规定以指定形式接受指示。客户亦须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要求下,就所有银河国际证券及 /或银河国际期货依赖其指示或通讯所导致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内任何成员公司之一切索偿、责任、损失、收费及费用作出全数弥偿。
3.8 客户知悉,由于交易所或OTC市场在营运上的限制及证券价格频密急速的改变,有时买卖或会遭延误及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或未能按照任何于某特定时间报出之价格或「最佳值」或「市值」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及/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全部未能执行买卖。客户进一步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毋须负责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未能或无能力遵照客户或代表客户的任何授权人士的任何指示中任何条款所引致之任何损失。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无法执行任何指示之全部,则除非在有关的特定情况中另有其他特定指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没有事前向客户提述或事前没有客户确认的情况下,局部执行上述指示。
3.9 就OTC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的交易)而言,客户须知悉倘若有关证券及/或商品其后 无法在交易所上市,所有已执行的有关证券及/或商品交易将会被取消及成为无效。客户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只为客户担任代理的角色,并不保证此等场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透过其它授权经纪所就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所执行的交易)结算之完成。客户确认及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透过该授权经纪为客户执行交易时乃受制于与该授权经纪不时同意的条款及条件所约束;如相关条款上有任何变更,恕不会作事先通知。倘若客户向卖方购入证券,而该卖方无法交付相关证券,客户将无权以配对价格取得相关证券,并且只有权收取买入相关证券所付的款项;倘若客户沽出证券,而此项交易之买方无法存入所需的结算款项以完成交易,客户可能只取回相关证券,而无权以配对价格取得出售所得款项。在不影响上文所载的原则下,客户须自行承担亏损或开支,并须负责其及/或其交易对手因无法结算而招致本公司的任何亏损及开支。
3.10 除客户有相反特定指示给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外,客户知悉一切买卖指示或要求只能于给予该指示及要求当天有效,而该等指示及要求在当天交易所正式交易日结束之时失效。倘若客户就订单的种类及/或订单的价格范围给予特别指示,不论该指示是以口头、书面、传真及/或电子方式给予,客户知悉及同意他明白该特别指示的后果及他会就该特别指示负上所有责任。
3.11 客户须接受传真或任何电子途径(如客户有提供有关的联络资料)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之间的数据及文件通讯媒体。倘客户要求索取有关资料或文件之书面印本,则可能须支付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厘定之手续费客户须接受传真或任何电子途径(如客户有提供有关的联络资料)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之间的资料及文件通讯媒体。倘客户要求索取有关资料或文件之书面印本,则可能须支付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厘定之手续费。
3.12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将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就成功之交易或指示提供成交单据。该等单据将被视为具决定性及对客户具约束力,除非客户于该成交单据向其发出三个工作天内,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作有效的书面通知。
3.13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和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则或规例的制约下,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为自己本身及任何中国银河国际公司或代表其他集团公司或代表其他客户,采取与客户买卖指示相反的行动。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将任何指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本身或其他客户所作出之同类指示合并及/或将之分拆以进行购买及/或沽售。客户同意该等被合并或分拆之交易的价位可能优于或逊于该等交易若以个别形式进行的价位。倘若并无足够或有太多证券及/或商品 (视情况而定)可用以应付合并的购买或沽售指示,客户的指示将会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各指示之先后次序作优先处理。实际获购买或沽售(视情况而定)之证券及/或商品数目将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根据有关监管规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交易指示之先后次序及对客户公平之情况下全权分配。客户确认并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可全权决定执行指示之优先次序务求达到最佳成交价。
3.14 客户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监察或记录所有由客户及所有获授权作出指示之人士以电话、电子途径或其他方式作出之所有指示或通讯。客户同意接纳该记录内容为具决定性及有约束力。
3.1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酌情权透过其本身,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或其本身或其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的客户以当事人、包销商、投资经理、商人银行或商业银行,注册或持牌接受存款机构、经纪、交易商身份或以其他身份为客户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客户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透过其本身,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或其客户为客户执行任何交易而无须每次事前向客户作出披露,唯其交易之价格及条款不可逊于可与其他独立第三者合理地执行之交易。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与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无须对客户就此等交易所付出或收取任何利润、佣金或报酬作出交代。
3.16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其认为适当时将指示给予其他经纪或交易商执行。
3.17 除银河国际证券另有确定外,客户同意当银河国际证券代客户进行买卖交易 ,客户将在到期交收日,就买入的证券,于交收 所 购买的证券或将买入的证券存入客户的账户时,向银河国际证券付款,或就卖出 购买的证券或将买入的证券存入客户的帐户时,向银河国际证券付款,或就卖出 的证券在收取款项时将已售的证券妥善交付予银河国际证券。如客户未履行以上义务,银河国际证券获授权转让或出售任何买 入证券,或借入或购买任何已售的证券以应付客户据此的义务,客户并需负责任何因客户在到期交收日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而造成的亏损、成本、费用及开支。
3.18 客户要求银河国际证券认购于任何交易所新发行的证券,则客户:
(a) 如客户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代表客户作相应认购申请;
(b) 保证上述代表客户所作的申请为唯一为客户利益或客户为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图作的申请;
(c) 保证客户或任何其他代表客户利益的人并没有作或意图作其他申请;
(d) 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代表并在申请表上保证客户或任何其他代表利益的人没有作或意图作其他申请;
(e) 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披露银河国际证券为客户作的申请是唯一为客户利益或客户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图作的申请;
(f) 确认上述的陈述、保证及披露将被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用于认购申请,及被新股的发行人用来决定会否就客户利益分配证券予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
(g) 确认客户并非美国人士或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定义之特定美国人士,且不会收购或持有任何由或就美国人士(依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界定)实益拥有的证券,或违反任何适用法例;及确认客户并非美国人士或海外帐户税收合规法案定义之特定美国人士,且不会收购或持有任何由或就美国人士(依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界定)实益拥有的证券,或违反任何适用法例;及
(h) 承诺,任何违反本段规定3.17 而产生或有关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损毁、索偿、负债、开支或费用,将向银河国际证券(以其本身身份及以受托人身份代表其人员(包括董事)、雇员及代理)给予弥偿。
3.19 客户须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支付所征收的经纪费用及佣金,及所有有关账户或任何指示或任何交易而产生的征费、印花税、银行手续费、转让费、利息、关税、交易费、税费、通讯费、交收费、保管费、保险费及保费、外汇费用、法律支出及其他支出或费用。经纪费用/佣金的比率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决定并不时通知客户。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任何客户该付费用到期时从账户扣除该等款项客户须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支付所征收的经纪费用及佣金,及所有有关帐户或任何指示或任何交易而产生的征费、印花税、银行手续费、转让费、利息、关税、交易费、税费、通讯费、交收费、保管费、保险费及保费、外汇费用、法律支出及其他支出或费用。经纪费用/佣金的比率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决定并不时通知客户。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任何客户该付费用到期时从帐户扣除该等款项。
3.20 客户须就其账户内所作之任何指示及/或活动,承担其所属之任何司法管辖区有关当局之任何税项、征费、税务报告及其他责任。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有权出售或清算账户内任何证券或资产以应付此等责任而毋需预先通知客户客户须就其帐户内所作之任何指示及/或活动,承担其所属之任何司法管辖区有关当局之任何税项、征费、税务报告及其他责任。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有权出售或清算账户内任何证券或资产以应付此等责任而毋需预先通知客户。
3.21 客户须就其账户内之所有欠款及逾期未付之结余支付利息(包括该名客户被判定应偿债项后所招致的利息),有关息率及条款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规定客户须就其帐户内之所有欠款及逾期未付之结余支付利息(包括该名客户被判定应偿债项后所招致的利息),有关息率及条款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规定。
3.22 账户以港元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要求的其他货币为帐户运作或交易的币值帐户以港元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要求的其他货币为帐户运作或交易的币值。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按其绝对酌情权及判断将账户内的货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以履行客户的责任,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倘须就账户运作兑换货币,有关汇率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参考外汇市场当时之汇率后全权厘定。如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履行本合约下的任何行动或步骤而需要进行由一种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时,经纪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决定的方式及时间进行该转换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按其绝对酌情权及判断将帐户内的货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以履行客户的责任,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倘须就帐户运作兑换货币,有关汇率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参考外汇市场当时之汇率后全权厘定。如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履行本合约下的任何行动或步骤而需要进行由一种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时,经纪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决定的方式及时间进行该转换。 有关货币与港元之间的汇兑波动所引致的任何盈亏,概由客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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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ccount Terms and Conditions
交 易. 3.1 除非本合约另有订明或除非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于成交单据或其他文据上列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乃当事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以客户代理人之身份(而客户为当事人)执行客户发出之任何及一切指示。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将有绝对酌情权在为客户进行有关交易之同时作为其他客户之代理人并无须向客户对因此而产生之任何佣金及套取之任何收益及利润及其他得益负责及赔还除非本合約另有訂明或除非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於成交單據或其他文據上列明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乃當事人,否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以客戶代理人之身份(而客戶為當事人)執行客戶發出之任何及一切指示。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將有絕對酌情權在為客戶進行有關交易之同時作為其他客戶之代理人並無須向客戶對因此而產生之任何佣金及套取之任何收益及利潤及其他得益負責及賠還。
3.2 客户可给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亦可接受(但有绝对酌情权作决定会否接受)作为客户代理人之指示进行或处理有关证券买卖之事项客戶可給予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而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亦可接受(但有絕對酌情權作決定會否接受)作為客戶代理人之指示進行或處理有關證券買賣之事項。
3.3 如指示涉及沽空,客户须在执行任何沽空前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作出通知。指示须受不时修订之交易政策所规限。除非及直至客户事前以书面通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所有客户所发出之卖出指示均是「现」沽,即客户如指示涉及沽空,客戶須在執行任何沽空前向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作出通知。指示須受不時修訂之交易政策所規限。除非及直至客戶事前以書面通知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所有客戶所發出之賣出指示均是「現」沽,即客戶
(i) 拥有有关证券或擁有有關證券或
(ii) 现时持有可行使及不附有条件之权力将有关证券转归于有关之买方現時持有可行使及不附有條件之權力將有關證券轉歸於有關之買方。
3.4 如客户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拥有多于一个账户,客户于指示买卖时须清晰指明指示适用之账户。如客户并无指明或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来说并不明确指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拒绝执行该指示或有绝对酌情权决定该指示适用于那个账户如客戶於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中國銀河國際成員公司擁有多於一個帳戶,客戶於指示買賣時須清晰指明指示適用之帳戶。如客戶並無指明或對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來說並不明確指明,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可拒絕執行該指示或有絕對酌情權決定該指示適用於那個帳戶。
3.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向客户就任何交易索取任何的初次及继后存款。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酌情决定权就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遵从任何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当存放于账户内的缴清款项及/或证券不足以符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所定的最低余额要求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向客戶就任何交易索取任何的初次及繼後存款。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絕對酌情決定權就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或遵從任何指示,包括但不限於當存放於帳戶內的繳清款項及/或證券不足以符合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不時所定的最低餘額要求。
3.6 在作出任何指示或进行任何交易时,客户须遵守及符合交易限额之规定。倘超出交易限额,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不会执行该指示及/或有权采取任何行动让帐户不超出交易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账户内的证券在作出任何指示或進行任何交易時,客戶須遵守及符合交易限額之規定。倘超出交易限額,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可能不會執行該指示及/或有權採取任何行動讓帳戶不超出交易限額,包括但不限於賣出帳戶內的證券。
3.7 除非受有关监管规则所限,客户授权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接纳以书面、传真或口头方式或透过电子途径所作出之任何指示。然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权力因应个别情况规定以指定形式接受指示。客户亦须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要求下,就所有银河国际证券及 /或银河国际期货依赖其指示或通讯所导致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内任何成员公司之一切索偿、责任、损失、收费及费用作出全数弥偿除非受有關監管規則所限,客戶授權予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接納以書面、傳真或口頭方式或透過電子途徑所作出之任何指示。然而,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絕對權力因應個別情況規定以指定形式接受指示。客戶亦須於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要求下,就所有銀河國際證券及 /或銀河國際期貨依賴其指示或通訊所導致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中國銀河國際內任何成員公司之一切索償、責任、損失、收費及費用作出全數彌償。
3.8 客户知悉,由于交易所或OTC市场在营运上的限制及证券价格频密急速的改变,有时买卖或会遭延误及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或未能按照任何于某特定时间报出之价格或「最佳值」或「市值」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及/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全部未能执行买卖。客户进一步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毋须负责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未能或无能力遵照客户或代表客户的任何授权人士的任何指示中任何条款所引致之任何损失。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无法执行任何指示之全部,则除非在有关的特定情况中另有其他特定指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没有事前向客户提述或事前没有客户确认的情况下,局部执行上述指示客戶知悉,由於交易所或OTC市場在營運上的限制及證券價格頻密急速的改變,有時買賣或會遭延誤及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或未能按照任何於某特定時間報出之價格或「最佳值」或「市值」買賣證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貨合約及/或期權合約及/或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可能全部未能執行買賣。客戶進一步確認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毋須負責因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未能或無能力遵照客戶或代表客戶的任何授權人士的任何指示中任何條款所引致之任何損失。若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無法執行任何指示之全部,則除非在有關的特定情況中另有其他特定指示,否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在沒有事前向客戶提述或事前沒有客戶確認的情況下,局部執行上述指示。
3.9 就OTC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的交易)而言,客户须知悉倘若有关证券及/或商品其后 无法在交易所上市,所有已执行的有关证券及/或商品交易将会被取消及成为无效。客户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只为客户担任代理的角色,并不保证此等场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透过其它授权经纪所就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所执行的交易)结算之完成。客户确认及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就OTC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證券在交易所上市前的交易)而言,客戶須知悉倘若有關證券及/或商品其後無法在交易所上市,所有已執行的有關證券及/或商品交易將會被取消及成為無效。客戶確認銀河國際 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只為客戶擔任代理的角色,並不保證此等場外交易(包括但不限於透過其它授權經紀所就有關證券在交易所上市前所執行的交易)結算之完成。客戶確認及同意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透过该授权经纪为客户执行交易时乃受制于与该授权经纪不时同意的条款及条件所约束;如相关条款上有任何变更,恕不会作事先通知。倘若客户向卖方购入证券,而该卖方无法交付相关证券,客户将无权以配对价格取得相关证券,并且只有权收取买入相关证券所付的款项;倘若客户沽出证券,而此项交易之买方无法存入所需的结算款项以完成交易,客户可能只取回相关证券,而无权以配对价格取得出售所得款项。在不影响上文所载的原则下,客户须自行承担亏损或开支,并须负责其及/或其交易对手因无法结算而招致本公司的任何亏损及开支或銀河國際期貨透過該授權經紀為客戶執行交易時乃受制於與該授權經紀不時同意的條款及條件所約束;如相關條款上有任何變更,恕不會作事先通知。倘若客戶向賣方購入證券,而該賣方無法交付相關證券,客戶將無權以配對價格取得相關證券,並且只有權收取買入相關證券所付的款項;倘若客戶沽出證券,而此項交易之買方無法存入所需的結算款項以完成交易,客戶可能只取回相關證券,而無權以配對價格取得出售所得款項。在不影響上文所載的原則下,客戶須自行承擔虧損或開支,並須負責其及/或其交易對手因無法結算而招致本公司的任何虧損及開支。
3.10 除客户有相反特定指示给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外,客户知悉一切买卖指示或要求只能于给予该指示及要求当天有效,而该等指示及要求在当天交易所正式交易日结束之时失效。倘若客户就订单的种类及/或订单的价格范围给予特别指示,不论该指示是以口头、书面、传真及/或电子方式给予,客户知悉及同意他明白该特别指示的后果及他会就该特别指示负上所有责任除客戶有相反特定指示給予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外,客戶知悉一切買賣指示或要求只能於給予該指示及要求當天有效,而該等指示及要求在當天交易所正式交易日結束之時失效。倘若客戶就訂單的種類及/或訂單的價格範圍給予特別指示,不論該指示是以口頭、書面、傳真及/或電子方式給予,客戶知悉及同意他明白該特別指示的後果及他會就該特別指示負上所有責任。
3.11 客户须接受传真或任何电子途径(如客户有提供有关的联络资料)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之间的数据及文件通讯媒体。倘客户要求索取有关资料或文件之书面印本,则可能须支付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厘定之手续费客戶須接受傳真或任何電子途徑(如客戶有提供有關的聯絡資料)為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之間的資料及文件通訊媒體。倘客戶要求索取有關資料或文件之書面印本,則可能須支付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不時釐定之手續費。
3.12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将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就成功之交易或指示提供成交单据。该等单据将被视为具决定性及对客户具约束力,除非客户于该成交单据向其发出三个工作天内,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作有效的书面通知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將根據有關監管規則就成功之交易或指示提供成交單據。該等單據將被視為具決定性及對客戶具約束力,除非客戶於該成交單據向其發出三個工作天內,對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作有效的書面通知。
3.13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和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则或规例的制约下,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为自己本身及任何中国银河国际公司或代表其他集团公司或代表其他客户,采取与客户买卖指示相反的行动。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将任何指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本身或其他客户所作出之同类指示合并及/或将之分拆以进行购买及/或沽售。客户同意该等被合并或分拆之交易的价位可能优于或逊于该等交易若以个别形式进行的价位。倘若并无足够或有太多证券及/或商品 在《證券及期貨條例》和任何其他適用法律、規則或規例的制約下,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為自己本身及任何中國銀河國際公司或代表其他集團公司或代表其他客戶,採取與客戶買賣指示相反的行動。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將任何指示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本身或其他客戶所作出之同類指示合併及/或將之分拆以進行購買及/或沽售。客戶同意該等被合併或分拆之交易的價位可能優於或遜於該等交易若以個別形式進行的價位。倘若並無足夠或有太多證券及/或商品 (视情况而定)可用以应付合并的购买或沽售指示,客户的指示将会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各指示之先后次序作优先处理。实际获购买或沽售(视情况而定)之证券及/或商品数目将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根据有关监管规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交易指示之先后次序及对客户公平之情况下全权分配。客户确认并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可全权决定执行指示之优先次序务求达到最佳成交价視情況而定)可用以應付合併的購買或沽售指示,客戶的指示將會以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收到各指示之先後次序作優先處理。實際獲購買或沽售(視情況而定)之證券及/或商品數目將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根據有關監管規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收到交易指示之先後次序及對客戶公平之情況下全權分配。客戶確認並同意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在任何時間可全權決定執行指示之優先次序務求達到最佳成交價。
3.14 客户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监察或记录所有由客户及所有获授权作出指示之人士以电话、电子途径或其他方式作出之所有指示或通讯。客户同意接纳该记录内容为具决定性及有约束力客戶同意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監察或記錄所有由客戶及所有獲授權作出指示之人士以電話、電子途徑或其他方式作出之所有指示或通訊。客戶同意接納該記錄內容為具決定性及有約束力。
3.1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酌情权透过其本身,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或其本身或其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的客户以当事人、包销商、投资经理、商人银行或商业银行,注册或持牌接受存款机构、经纪、交易商身份或以其他身份为客户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客户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透过其本身,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或其客户为客户执行任何交易而无须每次事前向客户作出披露,唯其交易之价格及条款不可逊于可与其他独立第三者合理地执行之交易。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与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无须对客户就此等交易所付出或收取任何利润、佣金或报酬作出交代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酌情權透過其本身,任何中國銀河國際成員或其本身或其他中國銀河國際成員的客戶以當事人、包銷商、投資經理、商人銀行或商業銀行,註冊或持牌接受存款機構、經紀、交易商身份或以其他身份為客戶買賣證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貨合約及/或期權合約。客戶同意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可透過其本身,任何中國銀河國際成員或其客戶為客戶執行任何交易而無須每次事前向客戶作出披露,唯其交易之價格及條款不可遜於可與其他獨立第三者合理地執行之交易。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與中國銀河國際成員無須對客戶就此等交易所付出或收取任何利潤、佣金或報酬作出交代。
3.16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其认为适当时将指示给予其他经纪或交易商执行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在其認為適當時將指示給予其他經紀或交易商執行。
3.17 除银河国际证券另有确定外,客户同意当银河国际证券代客户进行买卖交易 除銀河國際證券另有確定外,客戶同意當銀河國際證券代客戶進行買賣交易 ,客户将在到期交收日,就买入的证券,于交收 客戶將在到期交收日,就買入的證券,於交收 所 购买的证券或将买入的证券存入客户的账户时,向银河国际证券付款,或就卖出 的证券在收取款项时将已售的证券妥善交付予银河国际证券。如客户未履行以上义务,银河国际证券获授权转让或出售任何买 入证券,或借入或购买任何已售的证券以应付客户据此的义务,客户并需负责任何因客户在到期交收日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而造成的亏损、成本、费用及开支購買的證券或將買入的證券存入客戶的帳戶時,向銀河國際證券付款,或就賣出的證券在收取款項時將已售的證券妥善交付予銀河國際證券。如客戶未履行以上義務,銀河國際證券獲 授權轉讓或出售任何買 入證券,或借入或購買任何已售的證券以應付客戶據此的義務,客戶並需負責任何因客戶在到期交收日前未履行相應的義務而造成的虧損、成本、費用及開支。
3.18 客户要求银河国际证券认购于任何交易所新发行的证券,则客户客戶要求銀河國際證券認購於任何交易所新發行的證券,則客戶:
(a) 如客户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代表客户作相应认购申请如客戶授權銀河國際證券(或任何中國銀河國際成員公司)代表客戶作相應認購申請;
(b) 保证上述代表客户所作的申请为唯一为客户利益或客户为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图作的申请保證上述代表客戶所作的申請為唯一為客戶利益或客戶為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圖作的申請;
(c) 保证客户或任何其他代表客户利益的人并没有作或意图作其他申请保證客戶或任何其他代表客戶利益的人並沒有作或意圖作其他申請;
(d) 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代表并在申请表上保证客户或任何其他代表利益的人没有作或意图作其他申请授權銀河國際證券(或任何中國銀河國際成員公司)代表並在申請表上保證客戶或任何其他代表利益的人沒有作或意圖作其他申請;
(e) 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披露银河国际证券为客户作的申请是唯一为客户利益或客户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图作的申请授權銀河國際證券(或任何中國銀河國際成員公司)披露銀河國際證券為客戶作的申請是唯一為客戶利益或客戶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圖作的申請;
(f) 确认上述的陈述、保证及披露将被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用于认购申请,及被新股的发行人用来决定会否就客户利益分配证券予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確認上述的陳述、保證及披露將被銀河國際證券(或任何中國銀河國際成員公司)用於認購申請,及被新股的發行人用來決定會否就客戶利益分配證券予銀河國際證券(或任何中國銀河國際成員公司);
(g) 确认客户并非美国人士或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定义之特定美国人士,且不会收购或持有任何由或就美国人士(依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界定)实益拥有的证券,或违反任何适用法例;及確認客戶並非美國人士或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定義之特定美國人士,且不會收購或持有任何由或就美國人士(依據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界定)實益擁有的證券,或違反任何適用法例;及
(h) 承诺,任何违反本段规定3.17 而产生或有关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损毁、索偿、负债、开支或费用,将向银河国际证券(以其本身身份及以受托人身份代表其人员(包括董事)、雇员及代理)给予弥偿承諾,任何違反本段規定3.17 而產生或有關的任何及所有損失、損毀、索償、負債、開支或費用,將向銀河國際證券(以其本身身份及以受託人身份代表其人員(包括董事)、僱員及代理)給予彌償。
3.19 客户须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支付所征收的经纪费用及佣金,及所有有关账户或任何指示或任何交易而产生的征费、印花税、银行手续费、转让费、利息、关税、交易费、税费、通讯费、交收费、保管费、保险费及保费、外汇费用、法律支出及其他支出或费用。经纪费用/佣金的比率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决定并不时通知客户。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任何客户该付费用到期时从账户扣除该等款项客戶須向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支付所徵收的經紀費用及佣金,及所有有關帳戶或任何指示或任何交易而產生的徵費、印花稅、銀行手續費、轉讓費、利息、關稅、交易費、稅費、通訊費、交收費、保管費、保險費及保費、外匯費用、法律支出及其他支出或費用。經紀費用/佣金的比率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決定並不時通知客戶。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在任何客戶該付費用到期時從帳戶扣除該等款項。
3.20 客户须就其账户内所作之任何指示及/或活动,承担其所属之任何司法管辖区有关当局之任何税项、征费、税务报告及其他责任。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有权出售或清算账户内任何证券或资产以应付此等责任而毋需预先通知客户客戶須就其帳戶內所作之任何指示及/或活動,承擔其所屬之任何司法管轄區有關當局之任何稅項、徵費、稅務報告及其他責任。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在任何時間有權出售或清算帳戶內任何證券或資產以應付此等責任而毋需預先通知客戶。
3.21 客户须就其账户内之所有欠款及逾期未付之结余支付利息(包括该名客户被判定应偿债项后所招致的利息),有关息率及条款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规定客戶須就其帳戶內之所有欠款及逾期未付之結餘支付利息(包括該名客戶被判定應償債項後所招致的利息),有關息率及條款乃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不時規定。
3.22 账户以港元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要求的其他货币为帐户运作或交易的币值帳戶以港元或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不時要求的其他貨幣爲帳戶運作或交易的幣值。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按其绝对酌情权及判断将账户内的货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以履行客户的责任,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倘须就账户运作兑换货币,有关汇率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参考外汇市场当时之汇率后全权厘定。如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履行本合约下的任何行动或步骤而需要进行由一种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时,经纪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决定的方式及时间进行该转换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按其絕對酌情權及判斷將帳戶內的貨幣轉換為其他貨幣以履行客戶的責任,而無需事先通知客戶。倘須就帳戶運作兌換貨幣,有關匯率乃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參考外匯市場當時之匯率後全權釐定。如因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履行本合約下的任何行動或步驟而需要進行由一種貨幣轉換為另一種貨幣時,經紀可按其絕對酌情權決定的方式及時間進行該轉換。 有关货币与港元之间的汇兑波动所引致的任何盈亏,概由客户承担有關貨幣與港元之間的匯兌波動所引致的任何盈虧,概由客戶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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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ccount Terms and Conditions
交 易. 3.1 除非本合约另有订明或除非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于成交单据或其他文据上列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乃当事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以客户代理人之身份(而客户为当事人)执行客户发出之任何及一切指示。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将有绝对酌情权在为客户进行有关交易之同时作为其他客户之代理人并无须向客户对因此而产生之任何佣金及套取之任何收益及利润及其他得益负责及赔还。
3.2 客户可给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亦可接受(但有绝对酌情权作决定会否接受)作为客户代理人之指示进行或处理有关证券买卖之事项。
3.3 如指示涉及沽空,客户须在执行任何沽空前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作出通知。指示须受不时修订之交易政策所规限。除非及直至客户事前以书面通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所有客户所发出之卖出指示均是「现」沽,即客户
(i) 拥有有关证券或
(ii) 现时持有可行使及不附有条件之权力将有关证券转归于有关之买方。
3.4 如客户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拥有多于一个账户,客户于指示买卖时须清晰指明指示适用之账户。如客户并无指明或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来说并不明确指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拒绝执行该指示或有绝对酌情权决定该指示适用于那个账户。
3.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向客户就任何交易索取任何的初次及继后存款。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酌情决定权就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遵从任何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当存放于账户内的缴清款项及/或证券不足以符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所定的最低余额要求。
3.6 在作出任何指示或进行任何交易时,客户须遵守及符合交易限额之规定。倘超出交易限额,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不会执行该指示及/或有权采取任何行动让帐户不超出交易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账户内的证券。
3.7 除非受有关监管规则所限,客户授权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接纳以书面、传真或口头方式或透过电子途径所作出之任何指示。然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权力因应个别情况规定以指定形式接受指示。客户亦须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要求下,就所有银河国际证券及 /或银河国际期货依赖其指示或通讯所导致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内任何成员公司之一切索偿、责任、损失、收费及费用作出全数弥偿。
3.8 客户知悉,由于交易所或OTC市场在营运上的限制及证券价格频密急速的改变,有时买卖或会遭延误及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或未能按照任何于某特定时间报出之价格或「最佳值」或「市值」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及/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全部未能执行买卖。客户进一步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毋须负责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未能或无能力遵照客户或代表客户的任何授权人士的任何指示中任何条款所引致之任何损失。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无法执行任何指示之全部,则除非在有关的特定情况中另有其他特定指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没有事前向客户提述或事前没有客户确认的情况下,局部执行上述指示客户知悉,由于交易所或OTC市场在营运上的限制及证券价格频密急速的改变,有时买卖或会遭延误及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或未能按照任何于某特定时间报出之价格或「最佳值」或「市值」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及/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全部未能执行买卖。客户进一步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毋须负责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未能或无能力遵照客户或代表客户的任何授权人士的任何指示中任何条款所引致之任何损失。若银河 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无法执行任何指示之全部,则除非在有关的特定情况中另有其他特定指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没有事前向客户提述或事前没有客户确认的情况下,局部执行上述指示。
3.9 就OTC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的交易)而言,客户须知悉倘若有关证券及/或商品其后 无法在交易所上市,所有已执行的有关证券及/或商品交易将会被取消及成为无效。客户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只为客户担任代理的角色,并不保证此等场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透过其它授权经纪所就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所执行的交易)结算之完成。客户确认及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就OTC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的交易)而言,客户须知悉倘若有关证券及/或商品其后无法在交易所上市,所有已执行的有关证券及/或商品交易将会被取消及成为无效。客户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只为客户担任代理的角色,并不保证此等场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透过其它授权经纪所就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所执行的交易)结算之完成。客户确认及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透过该授权经纪为客户执行交易时乃受制于与该授权经纪不时同意的条款及条件所约束;如相关条款上有任何变更,恕不会作事先通知。倘若客户向卖方购入证券,而该卖方无法交付相关证券,客户将无权以配对价格取得相关证券,并且只有权收取买入相关证券所付的款项;倘若客户沽出证券,而此项交易之买方无法存入所需的结算款项以完成交易,客户可能只取回相关证券,而无权以配对价格取得出售所得款项。在不影响上文所载的原则下,客户须自行承担亏损或开支,并须负责其及/或其交易对手因无法结算而招致本公司的任何亏损及开支。
3.10 除客户有相反特定指示给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外,客户知悉一切买卖指示或要求只能于给予该指示及要求当天有效,而该等指示及要求在当天交易所正式交易日结束之时失效。倘若客户就订单的种类及/或订单的价格范围给予特别指示,不论该指示是以口头、书面、传真及/或电子方式给予,客户知悉及同意他明白该特别指示的后果及他会就该特别指示负上所有责任。
3.11 客户须接受传真或任何电子途径(如客户有提供有关的联络资料)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之间的数据及文件通讯媒体。倘客户要求索取有关资料或文件之书面印本,则可能须支付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厘定之手续费。
3.12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将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就成功之交易或指示提供成交单据。该等单据将被视为具决定性及对客户具约束力,除非客户于该成交单据向其发出三个工作天内,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作有效的书面通知。
3.13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和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则或规例的制约下,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为自己本身及任何中国银河国际公司或代表其他集团公司或代表其他客户,采取与客户买卖指示相反的行动。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将任何指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本身或其他客户所作出之同类指示合并及/或将之分拆以进行购买及/或沽售。客户同意该等被合并或分拆之交易的价位可能优于或逊于该等交易若以个别形式进行的价位。倘若并无足够或有太多证券及/或商品 (视情况而定)可用以应付合并的购买或沽售指示,客户的指示将会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各指示之先后次序作优先处理。实际获购买或沽售(视情况而定)之证券及/或商品数目将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根据有关监管规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交易指示之先后次序及对客户公平之情况下全权分配。客户确认并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可全权决定执行指示之优先次序务求达到最佳成交价在《证券及期货条例》和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则或规例的制约下,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为自己本身及任何中国银河国际公司或代表其他集团公司或代表其他客户,采取与客户买卖指示相反的行动。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将任何指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本身或其他客户所作出之同类指示合并及/或将之分拆以进行购买及/或沽售。客户同意该等被合并或分拆之交易的价位元可能优于或逊于该等交易若以个别形式进行的价位。倘若并无足够或有太多证券及/或商品(视情况而定)可用以应付合并的购买或沽售指示,客户的指示将会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各指示之先后次序作优先处理。实际获购买或沽售(视情况而定)之证券及/或商品数目将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根据有关监管规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交易指示之先后次序及对客户公平之情况下全权分配。客户确认并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可全权决定执行指示之优先次序务求达到最佳成交价。
3.14 客户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监察或记录所有由客户及所有获授权作出指示之人士以电话、电子途径或其他方式作出之所有指示或通讯。客户同意接纳该记录内容为具决定性及有约束力。
3.1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酌情权透过其本身,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或其本身或其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的客户以当事人、包销商、投资经理、商人银行或商业银行,注册或持牌接受存款机构、经纪、交易商身份或以其他身份为客户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客户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透过其本身,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或其客户为客户执行任何交易而无须每次事前向客户作出披露,唯其交易之价格及条款不可逊于可与其他独立第三者合理地执行之交易。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与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无须对客户就此等交易所付出或收取任何利润、佣金或报酬作出交代。
3.16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其认为适当时将指示给予其他经纪或交易商执行。
3.17 除银河国际证券另有确定外,客户同意当银河国际证券代客户进行买卖交易 ,客户将在到期交收日,就买入的证券,于交收 所 购买的证券或将买入的证券存入客户的账户时,向银河国际证券付款,或就卖出 的证券在收取款项时将已售的证券妥善交付予银河国际证券。如客户未履行以上义务,银河国际证券获授权转让或出售任何买 购买的证券或将买入的证券存入客户的账户时,向银河国际证券付款,或就卖出的证券在收取款项时将已售的证券妥善交付予银河国际证券。如客户未履行以上义务,银河国际证券获授权转让或出售任何买 入证券,或借入或购买任何已售的证券以应付客户据此的义务,客户并需负责任何因客户在到期交收日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而造成的亏损、成本、费用及开支。
3.18 客户要求银河国际证券认购于任何交易所新发行的证券,则客户:
(a) 如客户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代表客户作相应认购申请;
(b) 保证上述代表客户所作的申请为唯一为客户利益或客户为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图作的申请;
(c) 保证客户或任何其他代表客户利益的人并没有作或意图作其他申请;
(d) 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代表并在申请表上保证客户或任何其他代表利益的人没有作或意图作其他申请;
(e) 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披露银河国际证券为客户作的申请是唯一为客户利益或客户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图作的申请;
(f) 确认上述的陈述、保证及披露将被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用于认购申请,及被新股的发行人用来决定会否就客户利益分配证券予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确认上述的陈述、保证及披露将被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用于认购申请,及 被新股的发行人用来决定会否就客户利益分配证券予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
(g) 确认客户并非美国人士或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定义之特定美国人士,且不会收购或持有任何由或就美国人士(依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界定)实益拥有的证券,或违反任何适用法例;及
(h) 承诺,任何违反本段规定3.17 而产生或有关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损毁、索偿、负债、开支或费用,将向银河国际证券(以其本身身份及以受托人身份代表其人员(包括董事)、雇员及代理)给予弥偿。
3.19 客户须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支付所征收的经纪费用及佣金,及所有有关账户或任何指示或任何交易而产生的征费、印花税、银行手续费、转让费、利息、关税、交易费、税费、通讯费、交收费、保管费、保险费及保费、外汇费用、法律支出及其他支出或费用。经纪费用/佣金的比率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决定并不时通知客户。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任何客户该付费用到期时从账户扣除该等款项。
3.20 客户须就其账户内所作之任何指示及/或活动,承担其所属之任何司法管辖区有关当局之任何税项、征费、税务报告及其他责任。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有权出售或清算账户内任何证券或资产以应付此等责任而毋需预先通知客户。
3.21 客户须就其账户内之所有欠款及逾期未付之结余支付利息(包括该名客户被判定应偿债项后所招致的利息),有关息率及条款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规定。
3.22 账户以港元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要求的其他货币为帐户运作或交易的币值。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按其绝对酌情权及判断将账户内的货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以履行客户的责任,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倘须就账户运作兑换货币,有关汇率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参考外汇市场当时之汇率后全权厘定。如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履行本合约下的任何行动或步骤而需要进行由一种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时,经纪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决定的方式及时间进行该转换。 有关货币与港元之间的汇兑波动所引致的任何盈亏,概由客户承担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按其绝对酌情权及判断将账户内的货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以履行客户的责任,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倘须就账户运作兑换货币,有关汇率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参考外汇市场当时之汇率后全权厘定。如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履行本合约下的任何行动或步骤而需要进行由一种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时,经纪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决定的方式及时间进行该转换。有关货币与港元之间的汇兑波动所引致的任何盈亏,概由客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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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开户合同书
交 易. 3.1 除非本合约另有订明或除非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于成交单据或其他文据上列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乃当事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以客户代理人之身份(而客户为当事人)执行客户发出之任何及一切指示。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将有绝对酌情权在为客户进行有关交易之同时作为其他客户之代理人并无须向客户对因此而产生之任何佣金及套取之任何收益及利润及其他得益负责及赔还除非本合約另有訂明或除非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於成交單據或其他文據上列明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乃當事人,否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以客戶代理人之身份(而客戶為當事人)執行客戶發出之任何及一切指示。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將有絕對酌情權在為客戶進行有關交易之同時作為其他客戶之代理人並無須向客戶對因此而產生之任何佣金及套取之任何收益及利潤及其他得益負責及賠還。
3.2 客户可给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亦可接受(但有绝对酌情权作决定会否接受)作为客户代理人之指示进行或处理有关证券买卖之事项客戶可給予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而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亦可接受(但有絕對酌情權作決定會否接受)作為客戶代理人之指示進行或處理有關證券買賣之事項。
3.3 如指示涉及沽空,客户须在执行任何沽空前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作出通知。指示须受不时修订之交易政策所规限。除非及直至客户事前以书面通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所有客户所发出之卖出指示均是「现」沽,即客户如指示涉及沽空,客戶須在執行任何沽空前向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作出通知。指示須受不時修訂之交易政策所規限。除非及直至客戶事前以書面通知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所有客戶所發出之賣出指示均是「現」沽,即客戶
(i) 拥有有关证券或擁有有關證券或
(ii) 现时持有可行使及不附有条件之权力将有关证券转归于有关之买方現時持有可行使及不附有條件之權力將有關證券轉歸於有關之買方。
3.4 如客户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拥有多于一个账户,客户于指示买卖时须清晰指明指示适用之账户。如客户并无指明或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来说并不明确指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拒绝执行该指示或有绝对酌情权决定该指示适用于那个账户如客戶於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公司擁有多於一個帳戶,客戶於指示買賣時須清晰指明指示適用之帳戶。如客戶並無指明或對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來說並不明確指明,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可拒絕執行該指示或有絕對酌情權決定該指示適用於那個帳戶。
3.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向客户就任何交易索取任何的初次及继后存款。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酌情决定权就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遵从任何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当存放于账户内的缴清款项及/或证券不足以符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所定的最低余额要求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向客戶就任何交易索取任何的初次及繼後存款。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絕對酌情決定權就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或遵從任何指示,包括但不限於當存放於帳戶內的繳清款項及/或證券不足以符合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不時所定的最低餘額要求。
3.6 在作出任何指示或进行任何交易时,客户须遵守及符合交易限额之规定。倘超出交易限额,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不会执行该指示及/或有权采取任何行动让帐户不超出交易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账户内的证券在作出任何指示或進行任何交易時,客戶須遵守及符合交易限額之規定。倘超出交易限額,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可能不會執行該指示及/或有權採取任何行動讓帳戶不超出交易限額,包括但不限於賣出帳戶內的證券。
3.7 除非受有关监管规则所限,客户授权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接纳以书面、传真或口头方式或透过电子途径所作出之任何指示。然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绝对权力因应个别情况规定以指定形式接受指示。客户亦须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要求下,就所有银河国际证券及 /或银河国际期货依赖其指示或通讯所导致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中国银河国际内任何成员公司之一切索偿、责任、损失、收费及费用作出全数弥偿除非受有關監管規則所限,客戶授權予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接納以書面、傳真或口頭方式或透過電子途徑所作出之任何指示。然而,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絕對權力因應個別情況規定以指定形式接受指示。客戶亦須於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要求下,就所有銀河國際證券及 /或銀河國際期貨依賴其指示或通訊所導致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及/或銀河國際集團內任何成員公司之一切索償、責任、損失、收費及費用作出全數彌償。
3.8 客户知悉,由于交易所或OTC市场在营运上的限制及证券价格频密急速的改变,有时买卖或会遭延误及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或未能按照任何于某特定时间报出之价格或「最佳值」或「市值」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及/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能全部未能执行买卖。客户进一步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毋须负责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未能或无能力遵照客户或代表客户的任何授权人士的任何指示中任何条款所引致之任何损失。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无法执行任何指示之全部,则除非在有关的特定情况中另有其他特定指示,否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没有事前向客户提述或事前没有客户确认的情况下,局部执行上述指示客戶知悉,由於交易所或OTC市場在營運上的限制及證券價格頻密急速的改變,有時買賣或會遭延誤及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或未能按照任何於某特定時間報出之價格或「最佳值」或「市值」買賣證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貨合約及/或期權合約及/或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可能全部未能執行買賣。客戶進一步確認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毋須負責因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未能或無能力遵照客戶或代表客戶的任何授權人士的任何指示中任何條款所引致之任何損失。若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無法執行任何指示之全部,則除非在有關的特定情況中另有其他特定指示,否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在沒有事前向客戶提述或事前沒有客戶確認的情況下,局部執行上述指示。
3.9 就OTC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的交易)而言,客户须知悉倘若有关证券及/或商品其后 无法在交易所上市,所有已执行的有关证券及/或商品交易将会被取消及成为无效。客户确认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只为客户担任代理的角色,并不保证此等场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透过其它授权经纪所就有关证券在交易所上市前所执行的交易)结算之完成。客户确认及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就OTC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證券在交易所上市前的交易)而言,客戶須知悉倘若有關證券及/或商品其後 無法在交易所上市,所有已執行的有關證券及/或商品交易將會被取消及成為無效。客戶確認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只為客戶擔任代理的角色,並不保證此等場外交易(包括但不限於透過其它授權經紀所就有關證券在交易所上市前所執行的交易)結算之完成。客戶確認及同意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透过该授权经纪为客户执行交易时乃受制于与该授权经纪不时同意的条款及条件所约束;如相关条款上有任何变更,恕不会作事先通知。倘若客户向卖方购入证券,而该卖方无法交付相关证券,客户将无权以配对价格取得相关证券,并且只有权收取买入相关证券所付的款项;倘若客户沽出证券,而此项交易之买方无法存入所需的结算款项以完成交易,客户可能只取回相关证券,而无权以配对价格取得出售所得款项。在不影响上文所载的原则下,客户须自行承担亏损或开支,并须负责其及/或其交易对手因无法结算而招致本公司的任何亏损及开支或銀河國際期貨透過該授權經紀為客戶執行交易時乃受制於與該授權經紀不時同意的條款及條件所約束;如相關條款上有任何變更,恕不會作事先通知。倘若客戶向賣方購入證券,而該賣方無法交付相關證券,客戶將無權以配對價格取得相關證券,並且只有權收取買入相關證券所付的款項;倘若客戶沽出證券,而此項交易之買方無法存入所需的結算款項以完成交易,客戶可能只取回相關證券,而無權以配對價格取得出售所得款項。在不影響上文所載的原則下,客戶須自行承擔虧損或開支,並須負責其及/或其交易對手因無法結算而招致本公司的任何虧損及開支。
3.10 除客户有相反特定指示给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外,客户知悉一切买卖指示或要求只能于给予该指示及要求当天有效,而该等指示及要求在当天交易所正式交易日结束之时失效。倘若客户就订单的种类及/或订单的价格范围给予特别指示,不论该指示是以口头、书面、传真及/或电子方式给予,客户知悉及同意他明白该特别指示的后果及他会就该特别指示负上所有责任除客戶有相反特定指示給予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外,客戶知悉一切買賣指示或要求只能於給予該指示及要求當天有效,而該等指示及要求在當天交易所正式交易日結束之時失效。倘若客戶就訂單的種類及/或訂單的價格範圍給予特別指示,不論該指示是以口頭、書面、傳真及/或電子方式給予,客戶知悉及同意他明白該特別指示的後果及他會就該特別指示負上所有責任。
3.11 客户须接受传真或任何电子途径(如客户有提供有关的联络资料)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之间的数据及文件通讯媒体。倘客户要求索取有关资料或文件之书面印本,则可能须支付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厘定之手续费客戶須接受傳真或任何電子途徑(如客戶有提供有關的聯絡資料)為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之間的資料及文件通訊媒體。倘客戶要求索取有關資料或文件之書面印本,則可能須支付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不時釐定之手續費。
3.12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将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就成功之交易或指示提供成交单据。该等单据将被视为具决定性及对客户具约束力,除非客户于该成交单据向其发出三个工作天内,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作有效的书面通知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將根據有關監管規則就成功之交易或指示提供成交單據。該等單據將被視為具決定性及對客戶具約束力,除非客戶於該成交單據向其發出三個工作天內,對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作有效的書面通知。
3.13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和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则或规例的制约下,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为自己本身及任何中国银河国际公司或代表其他集团公司或代表其他客户,采取与客户买卖指示相反的行动。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将任何指示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本身或其他客户所作出之同类指示合并及/或将之分拆以进行购买及/或沽售。客户同意该等被合并或分拆之交易的价位可能优于或逊于该等交易若以个别形式进行的价位。倘若并无足够或有太多证券及/或商品 在《證券及期貨條例》和任何其他適用法律、規則或規例的制約下,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為自己本身及任何銀河國際集團公司或代表其他集團公司或代表其他客戶,採取與客戶買賣指示相反的行動。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將任何指示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本身或其他客戶所作出之同類指示合併及/或將之分拆以進行購買及/或沽售。客戶同意該等被合併或分拆之交易的價位可能優於或遜於該等交易若以個別形式進行的價位。倘若並無足夠或有太多證券及/或商品 (视情况而定)可用以应付合并的购买或沽售指示,客户的指示将会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各指示之先后次序作优先处理。实际获购买或沽售(视情况而定)之证券及/或商品数目将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根据有关监管规则,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收到交易指示之先后次序及对客户公平之情况下全权分配。客户确认并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可全权决定执行指示之优先次序务求达到最佳成交价視情況而定)可用以應付合併的購買或沽售指示,客戶的指示將會以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收到各指示之先後次序作優先處理。實際獲購買或沽售(視情況而定)之證券及/或商品數目將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根據有關監管規則,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收到交易指示之先後次序及對客戶公平之情況下全權分配。客戶確認並同意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在任何時間可全權決定執行指示之優先次序務求達到最佳成交價。
3.14 客户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监察或记录所有由客户及所有获授权作出指示之人士以电话、电子途径或其他方式作出之所有指示或通讯。客户同意接纳该记录内容为具决定性及有约束力客戶同意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監察或記錄所有由客戶及所有獲授權作出指示之人士以電話、電子途徑或其他方式作出之所有指示或通訊。客戶同意接納該記錄內容為具決定性及有約束力。
3.15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酌情权透过其本身,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或其本身或其他中国银河国际成员的客户以当事人、包销商、投资经理、商人银行或商业银行,注册或持牌接受存款机构、经纪、交易商身份或以其他身份为客户买卖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客户同意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透过其本身,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或其客户为客户执行任何交易而无须每次事前向客户作出披露,唯其交易之价格及条款不可逊于可与其他独立第三者合理地执行之交易。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与中国银河国际成员无须对客户就此等交易所付出或收取任何利润、佣金或报酬作出交代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酌情權透過其本身,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或其本身或其他銀河國際集團成員的客戶以當事人、包銷商、投資經理、商人銀行或商業銀行,註冊或持牌接受存款機構、經紀、交易商身份或以其他身份為客戶買賣證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貨合約及/或期權合約。客戶同意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可透過其本身,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或其客戶為客戶執行任何交易而無須每次事前向客戶作出披露,唯其交易之價格及條款不可遜於可與其他獨立第三者合理地執行之交易。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與銀河國際集團成員無須對客戶就此等交易所付出或收取任何利潤、佣金或報酬作出交代。
3.16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其认为适当时将指示给予其他经纪或交易商执行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在其認為適當時將指示給予其他經紀或交易商執行。
3.17 除银河国际证券另有确定外,客户同意当银河国际证券代客户进行买卖交易 除銀河國際證券另有確定外,客戶同意當銀河國際證券代客戶進行買賣交易 ,客户将在到期交收日,就买入的证券,于交收 客戶將在到期交收日,就買入的證券,於交收 所 购买的证券或将买入的证券存入客户的账户时,向银河国际证券付款,或就卖出 的证券在收取款项时将已售的证券妥善交付予银河国际证券。如客户未履行以上义务,银河国际证券获授权转让或出售任何买 入证券,或借入或购买任何已售的证券以应付客户据此的义务,客户并需负责任何因客户在到期交收日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而造成的亏损、成本、费用及开支購買的證券或將買入的證券存入客戶的帳戶時,向銀河國際證券付款,或就賣出 的證券在收取款項時將已售的證券妥善交付予銀河國際證券。如客戶未履行以上義務,銀河國際證券獲授權轉讓或出售任何買 入證券,或借入或購買任何已售的證券以應付客戶據此的義務,客戶並需負責任何因客戶在到期交收日前未履行相應的義務而造成的虧損、成本、費用及開支。
3.18 客户要求银河国际证券认购于任何交易所新发行的证券,则客户客戶要求銀河國際證券認購於任何交易所新發行的證券,則客戶:
(a) 如客户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代表客户作相应认购申请如客戶授權銀河國際證券(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公司)代表客戶作相應認購申請;
(b) 保证上述代表客户所作的申请为唯一为客户利益或客户为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图作的申请保證上述代表客戶所作的申請為唯一為客戶利益或客戶為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圖作的申請;
(c) 保证客户或任何其他代表客户利益的人并没有作或意图作其他申请保證客戶或任何其他代表客戶利益的人並沒有作或意圖作其他申請;
(d) 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代表并在申请表上保证客户或任何其他代表利益的人没有作或意图作其他申请授權銀河國際證券(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公司)代表並在申請表上保證客戶或任何其他代表利益的人沒有作或意圖作其他申請;
(e) 授权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披露银河国际证券为客户作的申请是唯一为客户利益或客户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图作的申请授權銀河國際證券(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公司)披露銀河國際證券為客戶作的申請是唯一為客戶利益或客戶任何人士利益而作或意圖作的申請;
(f) 确认上述的陈述、保证及披露将被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用于认购申请,及被新股的发行人用来决定会否就客户利益分配证券予银河国际证券(或任何中国银河国际成员公司確認上述的陳述、保證及披露將被銀河國際證券(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公司)用於認購申請,及被新股的發行人用來決定會否就客戶利益分配證券予銀河國際證券(或任何銀河國際集團成員公司);
(g) 确认客户并非美国人士或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定义之特定美国人士,且不会收购或持有任何由或就美国人士(依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界定)实益拥有的证券,或违反任何适用法例;及確認客戶並非美國人士或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定義之特定美國人士,且不會收購或持有任何由或就美國人士(依據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界定)實益擁有的證券,或違反任何適用法例;及
(h) 承诺,任何违反本段规定3.17 而产生或有关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损毁、索偿、负债、开支或费用,将向银河国际证券(以其本身身份及以受托人身份代表其人员(包括董事)、雇员及代理)给予弥偿承諾,任何違反本段規定3.17 而產生或有關的任何及所有損失、損毀、索償、負債、開支或費用,將向銀河國際證券(以其本身身份及以受託人身份代表其人員(包括董事)、僱員及代理)給予彌償。
3.19 客户须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支付所征收的经纪费用及佣金,及所有有关账户或任何指示或任何交易而产生的征费、印花税、银行手续费、转让费、利息、关税、交易费、税费、通讯费、交收费、保管费、保险费及保费、外汇费用、法律支出及其他支出或费用。经纪费用/佣金的比率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决定并不时通知客户。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在任何客户该付费用到期时从账户扣除该等款项客戶須向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支付所徵收的經紀費用及佣金,及所有有關帳戶或任何指示或任何交易而產生的徵費、印花稅、銀行手續費、轉讓費、利息、關稅、交易費、稅費、通訊費、交收費、保管費、保險費及保費、外匯費用、法律支出及其他支出或費用。經紀費用/佣金的比率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決定並不時通知客戶。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有權在任何客戶該付費用到期時從帳戶扣除該等款項。
3.20 客户须就其账户内所作之任何指示及/或活动,承担其所属之任何司法管辖区有关当局之任何税项、征费、税务报告及其他责任。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间有权出售或清算账户内任何证券或资产以应付此等责任而毋需预先通知客户客戶須就其帳戶內所作之任何指示及/或活動,承擔其所屬之任何司法管轄區有關當局之任何稅項、徵費、稅務報告及其他責任。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在任何時間有權出售或清算帳戶內任何證券或資產以應付此等責任而毋需預先通知客戶。
3.21 客户须就其账户内之所有欠款及逾期未付之结余支付利息(包括该名客户被判定应偿债项后所招致的利息),有关息率及条款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规定客戶須就其帳戶內之所有欠款及逾期未付之結餘支付利息(包括該名客戶被判定應償債項後所招致的利息),有關息率及條款乃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不時規定。
3.22 账户以港元或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要求的其他货币为帐户运作或交易的币值帳戶以港元或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和客戶雙方不時同意的其他貨幣爲幣值。若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接獲指示(或情況有所需要),須在交易所以港元以外的貨幣執行任何指示,則有關貨幣與港元之間的匯兌波動所引致的任何盈虧,概由客戶承擔。 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有权按其绝对酌情权及判断将账户内的货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以履行客户的责任,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倘须就账户运作兑换货币,有关汇率乃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参考外汇市场当时之汇率后全权厘定。如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履行本合约下的任何行动或步骤而需要进行由一种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时,经纪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决定的方式及时间进行该转换。 有关货币与港元之间的汇兑波动所引致的任何盈亏,概由客户承担倘須就帳戶運作兌換貨幣,有關匯率乃由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參考外匯市場當時之匯率後全權釐定。如因銀河國際證券及/或銀河國際期貨履行本合約下的任何行動或步驟而需要進行由一種貨幣轉換為另一種貨幣時,經紀可按其絕對酌情權決定的方式及時間進行該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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