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權力 样本条款
借貸權力. 董事會可不時酌情行使本公司的全部權力為本公司籌集、借貸或擔保償付任何一筆或多筆資金,以及將本公司全部或部分業務、財產及未催繳資本按揭或抵押。
借貸權力. 11.1 董事會可不時酌情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為本公司籌集或借貸或為付款提供擔保,及將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現有及將來的業務、財產及資產及為未催繳股本按揭或押記。
11.2 董事會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條款及條件籌集資金或擔保付款或償還款項,尤其是通過發行本公司權證、債權股證、債券或其他證券,不論是純粹為此等證券而發行,或是作為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債項、債務或義務的附屬保證而發行。
11.3 權證、債權股證、債券及其他證券可自由轉讓,不受本公司與其發行對象的任何權益的限制。
11.4 任何債權證、債權股證、債券或其他證券可按照折讓價、溢價或其他發行,並連同贖回、交回、提款、配發股份、出席本公司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董事委任和其他的任何特權。
11.5 董事會應根據該法規規定安排保存正式的登記冊,登記涉及本公司財產的所有按揭及押記,並須妥為遵守該法規有關按揭及押記登記和其他事宜的要求。
11.6 若本公司發行不以交付方式轉讓的債權證或債權股證(不論作為一個系列的一部分,或作為個別票據),董事會應安排保存正式的債權證持有人登記冊。
11.7 當本公司有任何未催繳股本被押記,則所有其後取得押記的人士應受制於該等之前的押記,並且無權通過向股東發出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優先於該之前押記的優先權。
借貸權力. 11.1 董事會可不時酌情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為本公司籌集或借貸或為付款提供擔保,及將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現有及將來的業務、財產及資產及為未催繳股本按揭或押記。
11.2 董事會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條款及條件籌集資金或擔保付款或償還款項,尤其是通過發行本公司權證、債權股證、債券或其他證券,不論是純粹為此等證券而發行,或是作為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債項、債務或義務的附屬保證而發行。
11.3 權證、債權股證、債券及其他證券可自由轉讓,不受本公司與其發行對象的任何權益的限制。
借貸權力. 董事會可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權利,以籌措或借入款項以及將本公司所有或任何部份業務、財產及資產(現時及將來)及未催繳股本予以按揭或押記,以及在該法之規限下,發行債權證、債券及其他證券,不論是純粹為此等證券而發行,或是作為本公司或任何第三者之任何債項、負債或義務之附屬抵押品而發行。
借貸權力. 董事會可根據其認為在所有各方面均屬合適及符合公司法的方式、條款和條件籌集或安排支付或償付其認為適合的金額,尤其是可透過發行本公司債權證、債權股證、債券或其他證券(不論直接償付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債項、負債或責任或作為其抵押擔保)來籌集或安排支付或償付有關款項。 借入款項的條件
借貸權力. 或需借貸之條件 轉讓 特權 存置按揭之登記冊 債券或債權證之登記冊
借貸權力.
11.1 董事會可不時酌情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為本公司籌集或借入資金或確保任何金額獲支付,以及以其業務、財產及資產(現時及將來)及未催繳股本或其任何部分作抵押或押記。
11.2 董事會可以其認為在各方面均屬合適的方法、條款及條件,以發行本公司債權證、債權股證、債券或其他證券的方式,籌集資金或確保任何金額獲支付或償還,而不論是純粹為此等證券而發行,或是作為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債務、負債或義務的抵押保證而發行。
11.3 債權證、債權股證、債券及其他證券可以藉可轉讓方式作出,而本公司與獲發行人士間並無任何衡平權益。
11.4 任何債權證、債權股證、債券或其他證券均可按折讓、溢價或其他價格發行,並可附帶任何有關贖回、退回、支取款項、股份配發、出席本公司股東大會及表決、委任董事及其他方面的特權。
11.5 董事會須依照公司法條文促使保存一份適當的登記冊,登記所有具體影響本公司財產的抵押及押記,並須妥為遵守公司法當中所訂明及其他有關抵押及押記的登記規定。
11.6 倘本公司發行不可以送達方式轉讓的債權證或債權股證(不論為一系列的部分或為獨立文據),則董事會須促使備存一份適當的該等債權證持有人名冊。
11.7 倘本公司以任何未催繳股本作出質押,所有其後就有關股本接納任何質押的人士均從屬於該等事前質押,並且無權透過向股東發出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優先於該等事先質押的權利。
借貸權力. 董事會可根據其認為在各方面均屬合適的方式、條款及條件,籌集或確保支付或償付其認為合適的金額,尤其是可透過發行本公司的債權證、債權股證、債券或其他證券,以作直接還款或作為本公司或任何第三者的任何債項、負債或法律責任的十足或附屬抵押。
借貸權力. 借貸條件 轉讓 特權 保存押記登記册 債權證及債權股證登記册 未催繳股本按揭 舉行股東周年大會的時間 股東特別大會 股東特別大會召開
借貸權力. 41 董事總經理及其他職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 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