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风险转移和接收. 7.1. 供应商不得部分交付或者部分履行。
7.2. 除非另有约定,运输和包装费用、报关、过路费和税费等其他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双方适用订立合同时有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DP。
7.3. 供应商必须在每次交运时附上交货说明,注明产品内容、订单编号和/或其他订单标识。如果交货时未附带装运单据,则在装运单据到达之前,交付物的储存费用和风险应由供应商承 担,除非供应商对装运单据的缺失不承担责任。
7.4. 对于无需供应商在合同履行地设置或组装的交付物,交付物意外损毁的风险自PERI于指定地点收货时转移给PERI。对于需要PERI正式验收的交付物,风险自PERI正式验收完成时转 移。交付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在PERI接收并接受之前,均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