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制度 样本条款

交易制度. 1. 現行上市上櫃整股交易時間為 9:00~13:30,盤中時段實施逐筆交易,開收盤時段維持集合競價。(盤前試撮為 8:30~9:00、於 9:00 集合競價成交第一盤決定開盤價格、9:00~13:25 採逐筆交易,並於盤中實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收盤前 13:25~13:30 進行試撮、於 13:30 集合競價成交最後一盤決定收盤價格。)盤後定價交易為 14:00~14:30;零股交易為 13:40~14:30。
交易制度. 大部份叫價及電子交易均透過電腦系統進行落盤、對盤、註冊及結算等交易。假若所有設施或系統出現故障,將會暫時停止買賣。投資者能否從系統供應商、市場、結算所或有關公司成員取回某些損失的情況,只限於該等人仕所須承擔的責任。情況將因人而異,投資者應詳細詢問其交易商有關情況。
交易制度. 交易方式為公開競價方式。買賣單由證券商輸入電腦,透過交易所的自動交易系統執行。
交易制度. 有關交易制度方面,除契約規格已訂定說明之部分外,餘基本上與現行台股期貨等股價指數期貨之交易制度相同,謹敘述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