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聲明 样本条款
客戶聲明. (a) 交付予本行的所有文件均為準確、正確、完整和具有完整效力;
(b) 倘客戶為公司、合夥企業或非法人團體)其擁有權力訂立、履行及交付,並已採取所有必要行動以授權訂立及履行本條款,及本條款擬議的任何交易;及
(c) 客戶訂立及履行本條款,以及本條款擬議的任何交易不會及未來亦不會與任何適用法規或客戶的章程文件衝突。
客戶聲明. 客戶謹此聲明:
(1) 在開戶資料表格內所提供的資料及內容屬真實、完整及正確;
(2) 如開戶資料表格內的資料有任何變更,客戶會立刻知會第一上海有關的資料變更;
(3) 客戶知悉及同意,第一上海可根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有關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法律條文,
(a) 收集本開戶資料表格所載資料並可備存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用途及
(b) 把該等資料和關於客戶及任何須申報帳戶的資料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申報,從而把資料轉交到客戶的居留司法管轄區的稅務當局;
(4) 客戶承諾,如情況有所改變,以致影響本開戶資料表格所述的客戶的稅務居民身分,或引致以此所載的資料不全面、誤導或不正確,客戶會立刻通知第一上海更新資料,及向第一上海提交已適當更新的表格(例如:自我證明表格);及
(5) 款項轉動之常設授權 根據《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一百四十九條有關證券及期貨(客戶款項)規則,客戶請求,自下述生效日期起生效(「生效日期」),客戶授權及指示第一上海及第一上海期貨有限公司(「第一上海期貨」),以第一上海及第一上海期貨唯一及絕對的酌情權,根據下列的方式,不時從客戶或代客戶等收取的款項;或不時代客戶持有的款項(「款項轉動」)。 將任何數目的款項支付/轉往從帳戶轉至以客戶名義於第一上海期貨維持的期貨帳戶(「期貨帳戶」)或從期貨帳戶轉至帳戶(視情況而定)及/或如適用,在支付/轉往之前或之後兌換款項至任何貨幣以便利、準備作交易之用或符合交收或按金的要求(如適用)。 縱使客戶的授權,客戶確認第一上海及/或第一上海期貨有絕對酌情權拒絕款項轉動而毋須給予理由或事先通知。 生效日期指: 如客戶已開立期貨帳戶,即以上第一個所述日期,但是如客戶還未開立期貨帳戶,則以期貨帳戶較後的開立日期或此指定日期: _。客戶承諾充份彌償第一上海、第一上海期貨、其僱員,主管及代理所有由於此授權或款項轉動而產生或招致的費用、開支、負債、損失或損害。 客戶明白此授權之有效期為生效日起計 12 個月屆滿,除非根據證券及期貨(客戶款項)規則續期,否則本授權被視為失效。在生效日後,客戶最少給予五個營業日的事先書 面通知給第一上海及第一上海期貨撤銷此授權。而於第一上海及第一上海期貨確認實際接收此終止通知後三個營業日撤銷才生效。
客戶聲明. 3.1 非存款: 完全明白債券不是銀行存款,及不會受到本公司或其他關連公司所保證,或構成任何責任;
3.2 風險披露/免責聲明: 風險披露/免責聲明是以客戶選擇的語言書寫(英文或中文)。本公司已呈請客戶細閱該風險披露/免責聲明,如需要,可提出問題或咨詢獨立意見。客戶完全知悉風險披露/免責聲明之內容❹聲明會全部承擔及負責投資債券損失的風險;
客戶聲明. 2.1 客戶在簽署本協定及申請開戶時,確認已被告知亞數金業為香港金銀業貿易場註冊行員,持有金銀業貿易場行員執照,業務經營須符合金銀業貿易場準則,現時場外式貴金屬交易並非證券及期貨條例下受規管活動,並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明白,同意並接受其內容和交易細則,明確知悉亞數金業是合法合規的,並同意受此協議條款及條件約束以及不以任何形式將帳戶交給他人使用,特別是附件中的客戶告鑒及風險披露,在簽署本協定時已完全明白此種交易的性質及需承受的風險。
2.2 客戶亦在簽署本協定及申請開戶時確認其帳戶屬客戶本人擁有,而一切經客戶帳戶所發出之交易或非交易指令均為客戶本人操作行為。亞數金業再次提醒客戶確保其帳戶及密碼不被洩露及/或不為他人使用的重要性,並需為由其帳戶發出之指示全權負責。
客戶聲明. 本協議提醒客戶沒有透露所有的風險和其他金銀交易的重要方面。鑑於金銀交易中所涉及的風險,客戶應先理解此類交易的性質和客戶能承擔的風險和程度,才進行此類交易。金銀交易並不適合所有市民。客戶應以其投資經驗、目標、風險承受能力、財政情況和相關的其他情況來仔細考慮這類交易是否適合其本身。客戶與新業行開戶及從事金銀交易前,客戶應先於其法律顧問、財務顧問或其他專業人士尋求獨立意見。客戶確認及承認:-
(a) 此份協定內容已經以客戶所知悉的語言向客戶作完整解釋:
(b) 客戶所提供於附錄一的資料聲明為真實及完整。 □Ms 小 姐 □Mrs. 女 士 □Mr. 先 生 □Others 其 他 (specify):
1. Name (English) :
客戶聲明. 客戶聲明並保證 (i) 針對轉移內容具有合法商業利益或已依法取得一切所需權限和同意,因此 Merrill 得依據本協議合法使用並處理內容;
客戶聲明. 10.1 閣下聲明、保證及承諾,閣下不會:
10.1.1 使用我們的網站作任何欺詐或非法用途;
10.1.2 使用我們的網站誹謗、辱駡、騷擾、跟蹤、威脅或侵犯其他人士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其他人士的私隱權或宣傳權);
10.1.3 阻礙或干擾我們的網站運作或我們網站所用的伺服器或網絡;或違反有關網絡的任何規定、程序、政策或法規;
10.1.4 對我們的網站傳送或發放任何有害或侵入性或可能或擬損害任何硬件、軟件或設備運作或監察任何硬件、軟件或設備使用的病毒、蠕蟲、特洛伊木馬程式或其他電腦編碼;
10.1.5 就任何商業用途而轉載、複製、出售、轉售或利用我們網站(包括應用程式或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的任何部分、或其使用或連接;
10.1.6 對我們網站(包括應用程式或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的任何部分進行修訂、改編、翻譯、反向工程、反編譯或反彙編;
10.1.7 未經我們的事先書面同意下建構或複製網站的任何部分;
10.1.8 以有組織地下載及儲存內容、用戶內容或任何網站內容的方式建立數據庫;及
10.1.9 侵犯商品的任何版權、設計權及知識產權權利。
客戶聲明. 本人╱吾等確認以上所提供的資料均為真實、完備及準確。如上述資料有任何重大變更,本人╱吾等將通知 貴公司。 客戶簽署 日期 請附上下列文件的經核證副本: • 組織章程大綱 • 註冊證書 • 商業登記證書 • 所有獲授權人士;董事及股東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 • 最近期的周年申報表 客戶同意書(電子通訊) 本人╱吾等,以下簽署之客戶,謹此同意 貴公司通過電子通訊向本人╱吾等於下列所指定之電子郵箱地址寄發綜合日結單、月 結單及其他通訊(該等通訊)。 本人╱吾等指定之電子郵箱地址: 本人╱吾等確認及接受通過電子通訊收取該等通訊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載于現金╱保證金客戶協議書中所列的風險,❹同意及 承諾免除 貴公司因 貴公司通過電子通訊提供該等通訊而令本人╱吾等產生、蒙受及╱或承受的一切虧損、損失、利息、費 用、開支、法律訴訟、付款要求、索償等等的責任。本人╱吾等明白本人╱吾等只可從以郵寄形式或電子通訊選擇其一,收取該 等通訊,一經選用電子通訊,本人╱吾等將不會收到以郵寄形式寄發之該等通訊。於本人╱吾等選用電子通訊期間,本人╱吾等 將第一時間通知 貴公司有關本人╱吾等電子郵箱位址的變更。假若 貴公司寄發該等通訊後連續兩次收到錯誤之訊息, 貴公 司有權選擇以郵寄形式取代電子通訊。如本同意書中、英文本之解釋或意思有不相同,客戶同意以英文本為准。 貴公司已向本 人╱吾等解釋本同意書,本人╱吾等聲明本人╱吾等完全明白同意書之內容。
客戶聲明. 1. 本人希望使用本人哈富證券帳戶中的閒置資金認購此基金。
2. 本人完全明白基金的單位不是銀行存款,並不會受到哈富證券或其他關連公司所保證,或構成任何責任,同時該計畫亦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督。
3. 所述的基金已獲香港證監會認可在香港公開發售,香港證監會認可不等於對基金作出推介或認許, 亦不是對基金的商業利弊或表現作出保證, 更不代表基金適合所有投資者, 或認許基金適合任何特定投資者或任何類別的投資者。
4. 本人已閱讀所有相關銷售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有關的招售書及/或其簡介及年報(如適用)以及有關的產品資料概要(如適用),並明白和同意該等銷售檔的條款。本人已充分知悉及理解銷售文件所載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基金的投資風險及產品銷售資料披露。本人明白哈富證券的基金分銷業務並無招攬及投資建議成分。本人完全明白該基金的產品結構、投資年期、責任及提早贖回的後果(就保本/有抵押投資產品而言)、風險及回 報,並確認本人以本人擬依照本人的判斷及決定進行本人的認購。
5. 本人明白,有關於基金的資訊及相關檔,除非另行明確注明為其他來源,均由基金管理人及協力廠商資料供應商提供並承擔全部責任。哈富證券及其集團有限公司已採取一切合理審慎措施,以確保本網站/應用程式所載資料於發佈當日乃屬準確、合時、完整、適合作擬定用途,以及遵從相關及適用法例和規例。雖然如此,有關資料有可能因哈富證券或其集團公司無法控制的情況而出現錯誤或遺漏,哈富證券概不就本網站/應用程式所載資料的準確性、合時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
6. 本人明白投資涉及風險。過往表現不可看作未來表現的指標。本人明白基金的價格及自基金所獲取的收益可升亦可跌,投資可能會招致虧損,甚至變成毫無價值。投資基金並不相等於定期存款或其代替品,故在償還本金及派發股息方面並無保證。尤其是當另類投資/ 對沖基金使用另類投資策略及當該基金所涉及之風險不常見於傳統基金。
7. 本人清楚明白哈富證券並無對本基金正在作出或已作出任何陳述。本人確認本人並非單獨倚靠哈富證券或其關聯公司所作的任何意見或解釋評核基金的優點、風險及適合性。本確認適用于哈富證券所銷售的的任何基金交易。
8. 本人清楚明白基金的所有銷售檔不能倚靠作為任何稅務、法律或會計建議、信貸或基金的其他估值,亦不能作為基金預期回報(如有)的保證及擔保。本人應徵詢本人的稅務、法律、會計、投資、財務和/或其他顧問意見。
9. 本人明白並願意承擔本產品目標物之相關風險,當中包括但不局限於信貸風險、市場風險、 流動性風險、稅務風險、外匯風險、利率風險、法律風險等。本聲明不可能披露所有和投資者有關的涉及投資基金的相關風險。本人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詳細閱讀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包括當中所載之投資政策及風險因
客戶聲明. 本協議之內容經已以客戶所明白之語言向客戶詳盡解釋,且客戶同意本協議所採用之格式語言及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