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Clause in Contracts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参考评估结果定价。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7]第 C0008 号),评估对象为沈阳银亿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沈阳银亿房产申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评估的价值类型均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沈阳银亿房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沈阳银亿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沈阳银亿 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1,657.81 万元,评估价值为103,808.28万元,评估增值 92,150.47 万元,增值率为 790.46%。其中,沈阳银亿房产万万城第五期北至第十期的账面价值为 65,358.87 万元,评估价值为 124,394.87 万元,评估增值 59,036.00 万元,增值率为 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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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参考评估结果定价。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7]第 C0008 号),评估对象为沈阳银亿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沈阳银亿房产申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评估的价值类型均为市场价值‌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7)沪第0835号《江苏德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5月31日,在评估基准日,和时利账面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28,582.9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78,200.00万元,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值49,617.08万元,增值率173.59%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沈阳银亿房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沈阳银亿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沈阳银亿 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1,657.81 万元,评估价值为103,808.28万元,评估增值 92,150.47 万元,增值率为 790.46%。其中,沈阳银亿房产万万城第五期北至第十期的账面价值为 65,358.87 万元,评估价值为 124,394.87 万元,评估增值 59,036.00 万元,增值率为 90.33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0336号《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在评估基准日,和时利账面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4,398.3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83,800.00万元,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值49,401.70万元,增值率1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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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参考评估结果定价。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7]第 C0008 号),评估对象为沈阳银亿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沈阳银亿房产申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评估的价值类型均为市场价值‌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7)沪第0835号《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5月31日,在评估基准日,和时利账面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28,582.9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78,200.00万元,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值49,617.08万元,增值率173.59%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沈阳银亿房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沈阳银亿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沈阳银亿 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1,657.81 万元,评估价值为103,808.28万元,评估增值 92,150.47 万元,增值率为 790.46%。其中,沈阳银亿房产万万城第五期北至第十期的账面价值为 65,358.87 万元,评估价值为 124,394.87 万元,评估增值 59,036.00 万元,增值率为 90.33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0336号《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在评估基准日,和时利账面合并口径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34,398.3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83,800.00万元,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值49,401.70万元,增值率1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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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和时利贸易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参考评估结果定价。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7]第 C0008 号),评估对象为沈阳银亿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沈阳银亿房产申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为 2017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9]第 40143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对象为沈阳银亿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沈阳银亿房产在 2019 10 7 月 31 日,评估的价值类型均为市场价值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委托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沈阳银亿房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沈阳银亿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17 本次评估以 2019 10 7 月 31 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沈阳银亿 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1,657.81 万元,评估价值为103,808.28万元,评估增值 92,150.47 万元,增值率为 790.46%。其中,沈阳银亿房产万万城第五期北至第十期的账面价值为 65,358.87 万元,评估价值为 124,394.87 万元,评估增值 59,036.00 万元,增值率为 90.33%。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沈阳银亿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得出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总计 323,246.78 422,672.92 99,426.14 30.76 负债总计 322,339.71 322,339.71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07.07 100,333.21 99,426.14 10,9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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