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情况及依据 样本条款

定价情况及依据.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038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一致,股权转让价款以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 交易金额为 77,306 万元。
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上海众华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2]第 0204 号《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星晨实业 (河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情况如下: 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7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账面 值 8,162.93 万元,评估值 23,435.29 万元,评估增值 15,272.36 万元,增值率
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 A07-0013 号),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劝业场酒店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870.81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8,263.33 万元。公司持有劝业场酒店 83.3333%权益对应的账面价值为 4,892.34 万元,评估价值为 6,886.11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1,993.76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0.75%。本评估报告未包含豁免公司对劝业场酒店的债务 1,058.70 万元。 除上述评估报告外,劝业场酒店最近 12 个月内无其他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情况。根据评估师尽职调查,未发现从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上述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河北劝业场酒店管理有 本次交易在结合劝业场酒店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资产评估结果基础上,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
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 040114-040119、040122-040125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采用 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账面值合计为 33,622.29 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 39,390.00 万元,评估增值合计为 5,767.71 万元,增值率约 17.15%。经双方友好协商,结合目标公司和标的股权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合计为 35,584.33 万元。具体如下: 1、 评估对象: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中盛红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灌云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灌云中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邳州市大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首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润晖新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易睐珂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风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 评估范围: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中盛红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灌云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灌云中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邳州市大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首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润晖新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易睐珂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风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对连锁药店的估值参数,结合为百姓的经营财务指标。定价依据主要为:依据为百姓 2022 年扣非净利润 975.17 万元×15.8947 倍估值计算。经双方协商确定,为百姓重组后新公司 100%股权定价为 15,500 万元,公司本次取得目标公司 80%股权的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12,400 万元。
定价情况及依据. 1、 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基于华康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 (2022)第 93 号]经双方友好协商而确定。鑫科新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0,988.04 万元,鑫科新材 78%股权的评估值为 24,170.67 万元,综合考虑鑫科新材的资产情况、持续经营能力、区位发展潜力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经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初步确定鑫科新材 78%股权的暂定交易价格为 24,000 万元(最终成交价格将根据协议中的价格调整相关内容,由双方确认的交易价格为准)。
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租金为每日 59,290 美元/艘(不含税),且一天中的任何部分按比例计算,计算起始时间为船舶交付给承租人的时间与日期起至还船给船东的时间与日期止。 (i) 租期; (ii) 船舶技术规格;以及 (iii) 经双方公平磋商后,独立第三方租用类似的船舶所应收取的现行市场租金。
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转让商标的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在评估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确定。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拟转让所涉及的 57 件商标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其出具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187 号),本次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经评估,以 2024 年 2 月 29 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商标的评估 价值为 9.70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公司本次转让 涉及的 57 件商标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9.70 万元(含税)。
定价情况及依据.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西桐昆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2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报表口径广西桐昆资产总额 293,936,292.21 元,净资产 293,526,386.56 元。
定价情况及依据. 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 0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