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情况及依据. 1、 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基于华康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 (2022)第 93 号]经双方友好协商而确定。鑫科新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0,988.04 万元,鑫科新材 78%股权的评估值为 24,170.67 万元,综合考虑鑫科新材的资产情况、持续经营能力、区位发展潜力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经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初步确定鑫科新材 78%股权的暂定交易价格为 24,000 万元(最终成交价格将根据协议中的价格调整相关内容,由双方确认的交易价格为准)。
定价情况及依据. 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确认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中通诚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2]12092 号),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进行评估,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财务公司 10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879,052.12 万元,评估值为 911,638.82 万元。 因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国资备案程序,如果上述评估结果在备案过程中有调整,则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将根据履行备案程序后确认的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所使用的主要资产评估假设包括:
1、 基本假设
(1) 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 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价值的判断。公开市场是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 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 持续经营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是指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2、 具体假设
(1)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 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 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6) 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7)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8) 假设企业资金出现短缺时,可以从外部机构筹集到足够的货币资金。
(9) 假设被评估单位现有各项行业资格在运营期限内有效,且有效期满后能够延续。
(10) 假设被评估单位现有办公场所在租赁期内有效,且租赁期满后能够续租。
(11) 假设被评估单位各项合同在运营期内能得到有效实施。
(12) 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所使用的主要资产评估参数包括:
(1) 预测年度损益表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营业收入 122,121.43 124,199.87 124,215.84 124,232.12 124,248.74 利息净收入 118,488.70 118,851.48 118,851.48 118,851.48 118,851.4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82.73 798.38 814.35 830.64 847.25 投资收益 2,850.00 4,550.00 4,550.00 4,550.00 4,550.00 营业支出 27,302.55 16,706.85 16,855.52 17,239.58 17,430.9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49.47 1,373.37 1,372.90 1,372.41 1,371.90 业务及管理费 15,413.38 15,206.09 15,533.90 15,867.17 16,212.90 资产减值损失 10,539.70 127.38 -51.28 0.00 -153.85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利润 94,818.88 107,493.01 107,360.32 106,992.54 106,817.78 利润总额 94,818.88 107,493.01 107,360.32 106,992.54 106,817.78 所得税 23,704.72 26,873.25 26,840.08 26,748.13 26,704.44 净利润 71,114.16 80,619.76 80,520.24 80,244.40 80,113.33
(2) 资本充足率预测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被评估单位预测年度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2.92%、 13.14%、13.43%、13.69%、13.97%。
(3) 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是将未来有期限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是一种特定条件下的收益率,说明资产取得该项收益的 收益率水平。本次评估选取的收益额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在 实际确定折现率时,分析人员采用了通常所用的 CAPM 模型,并通 过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相应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折现率数值。
定价情况及依据. 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 01-055
定价情况及依据.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西桐昆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2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报表口径广西桐昆资产总额 293,936,292.21 元,净资产 293,526,386.56 元。
定价情况及依据.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桐昆香港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33 号审计报告,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合并报表口径桐昆香港资产总额5,155,116.19 元,净资产 2,345,429.82 元。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桐昆香港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其出具的《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桐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 [2023]22 号),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桐昆香港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 3,254,414.25 元,评估价值 2,373,300.18 元,评估减值 881,114.07 元,减值率为 27.07%;负债账面价值 0.00 元,评估价值 0.00 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254,414.25 元,评估价值2,373,300.18 元,评估减值 881,114.07 元,减值率为 27.07%。
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对连锁药店的估值参数,结合为百姓的经营财务指标。定价依据主要为:依据为百姓 2022 年扣非净利润 975.17 万元×15.8947 倍估值计算。经双方协商确定,为百姓重组后新公司 100%股权定价为 15,500 万元,公司本次取得目标公司 80%股权的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12,400 万元。
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转让商标的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在评估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确定。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拟转让所涉及的 57 件商标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其出具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187 号),本次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经评估,以 2024 年 2 月 29 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商标的评估 价值为 9.70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公司本次转让 涉及的 57 件商标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9.70 万元(含税)。
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租金为每日 59,290 美元/艘(不含税),且一天中的任何部分按比例计算,计算起始时间为船舶交付给承租人的时间与日期起至还船给船东的时间与日期止。
(i) 租期;
(ii) 船舶技术规格;以及
(iii) 经双方公平磋商后,独立第三方租用类似的船舶所应收取的现行市场租金。
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 040114-040119、040122-040125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采用 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账面值合计为 33,622.29 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 39,390.00 万元,评估增值合计为 5,767.71 万元,增值率约 17.15%。经双方友好协商,结合目标公司和标的股权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合计为 35,584.33 万元。具体如下:
1、 评估对象: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中盛红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灌云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灌云中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邳州市大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首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润晖新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易睐珂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风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 评估范围: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中盛红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灌云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灌云中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邳州市大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首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润晖新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易睐珂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风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上海众华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2]第 0204 号《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星晨实业 (河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情况如下: 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7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账面 值 8,162.93 万元,评估值 23,435.29 万元,评估增值 15,272.36 万元,增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