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及设备配备. (1) 一级道路清扫(三普扫):人工清扫区域每 3618 平方米环卫清扫面积配备 1 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保洁。
(2) 二级道路清扫(三普扫)(含地下人行通道、海堤堤岸及人行道保洁):人工清扫区域每 4019 平方米环卫清扫面积配备 1 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保洁。
(3) 四级道路清扫(三普扫):人工清扫区域每 5023 平方米环卫清扫面积配备 1 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保洁。
(4) 沙滩保洁二级道路清扫(二普扫):按三级道路清扫每 9000 平方米配备 1 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保洁。
(5) 村居市政道路保洁:二级道路清扫(二普扫):人工清扫区域每 4823 平方米环卫 清扫面积配备 1 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保洁。
(6) 按实际需求配备清洗车(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至少 16 辆。
(7) 按实际需求配备洗扫车(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至少 16 辆。
(8) 按实际需求配备多功能抑尘车(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至少 1 辆。
(9) 按实际需求配备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至少 00 辆;
(00) 按实际需求配备勾臂车至少 2 辆;
(11) 按实际需求配备自卸(汽)车或多用途货车或厢式运输车(总质量 2500kg 或以上)至少 10 辆。 投标人可通过自行投入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作业车辆及设备代替部分作业人员,同时要提供相关设备作业数据作为核准依据。
人员及设备配备. ( 1) 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人员及设备配备. ( 1) 至少配备景观设计师 1 名、风景园林施工工程师或园林工程师 3 名、中级园艺师 1 名,分别按照绿地一级养护和绿地二级养护标准配备工作人员,投标人可通过投入作业车辆及设备代替部分作业人员,同时要提供相关设备作业数据作为核准依据。
( 2) 按实际需求配备车辆及设备, 其中洒水车( 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至少 20 辆、自卸( 汽) 车或多用途货车或厢式运输车( 总质量 2500 kg 或以上)至少 20 台、绿篱机至少 40 台、割灌机至少 30 台、高枝油锯至少 15 台、油锯至少 30 台、手推草坪机至少 30 台等车辆及设备。